电气设备巡点检制度
1、电气巡检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的对待工作,不断提 高对设备隐形缺陷的判断能力和巡回检查的质量,把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
2、巡回检查时应随时携带好必须的工具和用具,如手电筒、听音棒、钳形电流表等,根据规定的巡检路线、设备,应做到认真细致。
3、每天接班后1小时,班中以及交班前1小时为规定点检时间,对自己所辖设备进行点检,除自查外,对所有运行设备的隐患点位进行详查,并登记于点检记录本,巡检完毕要请该设备的岗位工签字。每人每日工余时间都视为巡检时间。
4、对点检出的一般问题,根据情况及时处理。紧急问题立即向工段汇报,以便工段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5、每日下午17:00由工段对点检情况统计分类,以此作为第二天检修工作安排的依据。
6、点巡检记录本必须上墙,且要保证其完整清晰,月末上交工段。 7、若因点巡检不到位使设备发生突发情事故,事故处罚将由包机人承担 60 %,点检人承担 40 %。
8、对设备隐患做好记录,以便安排处理。凡没有点巡检或对设备故障隐患记录不全的每次每个点的重要性处罚(50-500 )元。 9、对设备重大隐患及时发现,避免事故发生的员工将视具体情况上报厂部申请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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