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存款的取款期限规定
为了规范通知存款业务,确保存款人与银行之间的权益与义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存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1. 2.
存款人有权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选择通知存款业务。 存款人应遵守银行的存款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与要求开
立通知存款。
3.
存款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财务状况,确保存
款的合法性和来源可靠性。
4. 5.
存款人有权根据通知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提前支取存款。 存款人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提前通知银行支取存款。
二、银行的权利与义务
1. 2.
银行负责根据存款人的要求开立并管理通知存款账户。 银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核实存款人的身份
信息和财务状况,确保合规性。
3.
银行应在存款到期前提前通知存款人,告知存款到期日以
及支取流程。
4.
银行不得私自调整存款期限或修改通知存款协议,除非经
存款人书面同意。
5.
银行应确保存款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并按时准确地支付存
款本金和利息。
三、通知存款的取款期限
1.
通知存款期限的长短由存款人与银行协商确定,最短期限
不得少于3个月。
2.
存款人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提前通知银行支取存款,通
知期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
3.
存款人在通知期限到期前可以随时提前支取存款,但须提
前通知银行。
4.
如果存款人未能按时通知银行支取存款,则自动续存同期
限的通知存款,并延续等同的通知期限。
四、支取手续费
1.
存款人在存款到期时支取存款,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2. 3.
存款人在通知期限到期前提前支取存款,不收取手续费。 如果存款人未能按时通知银行支取存款,银行可酌情收取
一定的支取手续费。
五、存款利率与利息计算
1.
通知存款的利率由存款人与银行协商确定,一般高于一般
定期存款的利率。
2. 3.
银行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利率计算存款利息。
存款利息的计算周期为按照银行的计息方式确定,一般为
季度或年度计息。
六、其他事项
1.
存款人可在通知存款到期前提前终止存款,但须提前通知
银行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
存款人如需对通知存款的期限或利率做出修改,应与银行
重新协商,并签署新的协议。
3.
银行有权对通知存款的规定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提前通
知存款人并征得其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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