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年36号文件全文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以下是财税2016年36号文件的全文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___、幼儿院。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
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___《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___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___《养老机构管理办法》(___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四)婚姻介绍服务。
五)殡葬服务。
殡葬服务是指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墓穴租赁及管理等服务。
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指纳税人作为代理人,为国际货物运输提供的服务,包括订舱、装箱、报关、运输、保险等服务。
2.学校食堂是指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饮食服务。
3.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相关业务的服务。
4.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等文化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所取得的门票收入。
5.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所取得的门票收入。
6.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7.个人转让著作权和销售自建自用住房所得。
8.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所得。
___、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10.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包括订舱、装箱、报关、运输、保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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