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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课制度

2020-07-31 来源:客趣旅游网


康居西城小学听评课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化校本教研,促进教师的教学水平的提高,在学校内部形成浓厚的教学研究的风气。特制订本制度:

一、参与听课人员及有关听课节数(指一学期最低节数) 1、校级干部:40节/学期 2、中层干部:每周两节 3、其他教师:每月两节 二、听课要求:

1、学校行政采取随堂听课和重点听课相结合的方法自行选择听课时间、科目和任课教师。

2、听课人员需在上课铃响以前进入教室,并且关闭通讯设备。

3、听课必须做好听课记录,并及时对教学进行点评和总评,以便课后的交流与评论。每学期期末各位老师将自己的听课记录本上交教导处检查登记。

4、听课时不得干其他与听课无关的事,听课人员之间尽量避免随意交谈。 5、被听课教师应积极主动接受听课评课。 三、评课的原则。

1、谁听课谁评课的原则。每次听课以后都要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评课,凡是参加听课的教师都有义务和责任进行评课。

2、客观、公正、公开原则。评课人要根据听课情况客观如实地对授课人的教学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有话讲在当面,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3、听评结合,以评促学,以学促教的原则。听课是评课的前提,评课是听课的总结,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

四、评课要求: 1、教研组组织的集体听课活动应在当天由教研组长组织统一评课。评课时,参与各位听课教师都要参加并积极发表意见。

2、行政听课应在当天与教师做单独的交流与讨论。

3、评课时,要注重挖掘闪光点,肯定教学中的长处,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肯定和推广。同时,对课堂中出现的不足也应该提出来讨论,以便更好的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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