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合规体系⽂件
国际业务反洗钱名单核查管理规定1 ⽬的
为配合我⾏反洗钱调查⼯作,依法履⾏反洗钱调查职责,加强我⾏国际结算业务资⾦安全,维护我⾏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际结算业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2 适⽤范围
本办法适⽤于我⾏国际结算业务反洗钱名单核查的管理和操作。3 定义
4 职责分⼯
5 基本要求
5.1反洗钱名单系统的功能设置
5.1.1我⾏使⽤的反洗钱名单系统由厦门恒隆兴公司提供,名单由道琼斯公司提供,包括了OFAC、联合国、欧盟、及中国公安部制裁名单,系统与名单连接并⾃动更新。
5.1.2反洗钱名单系统独⽴安装在我⾏系统中,可根据业务需要与其他系统对接。系统对侦测范围、侦测等级、规则引擎等进⾏了参数设置,参数设置可随业务发展情况进⾏调整。5.2国际业务反洗钱名单核查管理
5.2.1我⾏国际结算系统与反洗钱名单系统实现对接,监测范围涵盖国际业务所有⽀付渠道的⽀付业务,具体包括SWIFT、境内外币和⼆代⽀付渠道。
5.2.2反洗钱名单系统校验设置在国际业务记账完成前。即当业务在提交报⽂时,实时调⽤反洗钱名单系统对报⽂中的所有字段进⾏检测。如发现与名单匹配的可疑业务,由系统⾃动拦截并流转到反洗钱审查⼈员处进⾏审查。6 管理/操作规定6.1岗位职责
总⾏国际结算部设⽴反洗钱审查岗和反洗钱管理岗:
⑴反洗钱审查岗负责对落⼊可疑名单队列的业务进⾏逐笔审查。反洗钱审查岗在国际结算系统设置为⼆级授权岗,并开通反洗钱名单系统的查询权限。
⑵反洗钱管理岗负责反洗钱后督管理⼯作,负责系统侦测参数设置,并定期进⾏分析和调整。反洗钱管理岗在反洗钱名单系统中开通系统管理权限,可根据使⽤情况及业务风险,对系统的侦测等级和规则引擎进⾏设定和调整。⑶各岗位⼈员在反洗钱名单系统中开通⽤户及相关权限,开通后应妥善保管个⼈账号并定期更换密码。6.2处理流程
6.2.1如果业务不与反洗钱名单相匹配,仍按原业务流程处理。如果业务与反洗钱名单相匹配,则由系统拦截落⼊授权队列后,分别经过⼀级授权和⼆级授权处理。
6.2.2⼀级授权⼈员对与反洗钱名单匹配业务直接点击通过,该业务进⼊⼆级授权队列,等待⼆级授权处理。6.2.3反洗钱审查岗拥有⼆级授权岗权限,需对与反洗钱名单匹配业务进⾏逐笔审核,审核流程如下:
⑴对被拦截业务的报⽂中如收款⼈名称、国家、地址、⾝份证件等关键性字段完全相符的,反洗钱审查岗应驳回业务。
⑵对被拦截业务的报⽂中如收款⼈名称、国家、地址、⾝份证件等关键性字段不完全相符的,由反洗钱审查岗通知业务经办⼈员,业务经办⼈员或分⾏国际结算部/⽀⾏交易银⾏部联系客户,经客户书⾯确认后,在《反洗钱名单确认登记簿》上确认并签名。反洗钱审查岗在经办⼈员确认后,对授权队列中的业务放⾏,反之则驳回业务。⑶对被拦截业务的报⽂中⾮关键性字段匹配的,由反洗钱审查岗确认后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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