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集团井工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手册
被排查单位: 排查人员: 排查日期: 年 月 日 隐患排查排查内容 排查情况 类别 项目 1.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布置超过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煤矿(矿井)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 多煤层开采,采区布置的工作面数超过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面同时作业 2.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符合规程规定,综采(放)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度小于1.8m,其他 小于1.6m,人行道宽度小于0.7m 3.老塘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一、采4.工作面伞檐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物 煤 5.采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的 程规定 危 6.工作面超前支护距离小于20m,初撑力不险 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状 7.采煤机未安装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态 闭锁装置、刮板输送机未安装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装置或闭锁(信号)装置动作不灵活可靠 8.有冲击地压倾向性的区域未建立监测系统 9.空顶作业或临时支护数量、形式不符合作 业规程要求 二、撑木或卡掘10.架棚支护巷道支架间未设拉杆、 缆未拧紧,支架与顶帮之间没有填实 进 11.固定耙装机钢丝绳的锚桩及其孔深不符 隐患排查类别 项目 排查内容 排查情况 合作业规程规定 12.采用锚杆(索)、锚网等支护形式,锚杆二、(索)间排距偏差、锚杆露出螺母长度、锚掘 索露出锁具长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抗拔进 力、预应力小于设计值 13.矿井及采区没有实现双回路供电 14.高压开关、低压馈电线路各种保护不齐全、动作不灵敏可靠,且未按照规定进行试验 15.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不齐三、全、不可靠继续使用 物 机16.井下隔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气)出现的 电 失爆 危 17.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险 工艺,使用非阻燃皮带、电缆,非阻燃和非状 防静电风筒 态 18.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没有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19.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安全保护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齐全、不可靠 四、提20.提升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或超期使用 升21.斜巷未按照规定安装阻车器、防跑车装置运和跑车防护装置 输 22.无轨胶轮车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照明系统、警示装置不符合要求 四、23.架空乘人装置工作制动器、安全制动器、物 运超速保护、急停拉线保护、越位保护、重锤的 输保护不完善 隐患类别 危 险 状 态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 排查情况 作24.带式输送机防滑、堆煤等保护不齐全、不 业 可靠 25.运输巷道沿途岔口、会车点、弯道和其他人员密集地点没有设置行车指示等安全标志 和信号 26.矿井没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 和采区未实行分区通风 27.矿井风量配备不足,井下用风地点实际风 量不满足矿井配风计划要求 28.高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容易自然发火矿井及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区,未设专 用回风巷 29.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 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五、30.采掘工作面、井下采区变电所、机电硐室、一爆炸材料库、爆炸材料发放硐室等未实行独 通立通风 三 防 31.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串联通风 32、井下各地点风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 定 33.主要通风机没有备用风机或者两台主要 通风机能力不匹配 34.局部通风机未实现三专两闭锁、未设“双 风机、双电源”或双风机不能自动转换 35.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 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 物 五、36.报废采区、报废采煤工作面、废旧巷道、 的 一独头盲巷未按规定及时封闭 危 通 险 三37.高瓦斯矿井瓦斯抽采系统不完善 隐患排查排查内容 类别 项目 状 防 38.防灭火系统不完善;消防器材不齐全 态 排查情况 39.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时工作面两道未按规 定构筑防火门墙 40.井上、下(每个生产水平)未设置消防材料库,库内材料配备不足,未定期更新维护、 检修 41.防尘供水系统不完善,隔爆设施不齐全 42.监测监控系统不完善,监控系统安装装置的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复 电点等不符合相关规定; 43.防、排水系统不完善,防排水设备和设施 不完好 44.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未增建抗灾强排 水系统 六、开采前未编制防防46.受底板承压水威胁严重、 治治水设计进行治理 水 47.在水淹或可能积水的老空;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有出水可能的钻 孔;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有积水的灌浆区及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进行采掘作业,未进行探放水 48.井口标高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未采取防范措施;井口附近或者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 体可能溃入井下时,未采取防范措施 45.擅自开采防隔水煤(岩)柱 人 一、1.作业人员睡岗、脱岗、串岗、酒后上岗 的 共不 性2.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安 不护用品 隐患类别 全 行 为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 排查情况 安 全3.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 行4.未采取措施擅自进入设有栅栏或挂有危险 为 警告牌的危险场所或盲巷 5.矿灯和自救器未随身携带 6.井下随意摘掉安全帽 7.井下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 8.爬皮带、爬车、跳车、蹬钩头、乘刮板输 送机 9.带班人员未按规定带班下井 10.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 业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上岗 11.作业人员未掌握各类事故避灾路线、应急 避险常识 12.作业人员未掌握本岗位红线规定和应知 应会上岗作业 13.煤壁区作业,掘进工作面支护等未执行敲 帮问顶 14.在无支护或支护不合格的顶板或裸帮下 人 作业 的 二、15.不按作业规程进行初次放顶、回柱放顶或 不 采支护作业 安 掘全 作16.擅自更改支护形式或支护参数 行 业 17.采煤机、掘进机、刮板输送机等设备开启为 前不发报警信号 隐患排查类别 项目 排查内容 排查情况 18.掘进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未断开掘进机 上电源开关 19.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班时,切割 头未落地,未断开电源开关 20.强行送电或约时、约定信号停送电 21.电气设备在进行检修、搬迁作业时,未停 电、验电、放电、挂接地线和挂牌 三、机22.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周围瓦斯浓度 电作23.检修机械设备时未将开关打到零位并闭业 锁且闭锁后无人看管或未挂停电牌 24.无工作票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或未按工作票内容进行工作 25.高压停送电,未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或不使用绝缘用具 四、26.在斜坡上进行摘挂钩和在运行的钢丝绳运波及范围内站人、行人 输作27.斜巷运输行车时行人或行人时行车 业 28.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超挂车、放飞车或无信号开车 人 的 四、29.电机车司机开车时身子探出车外 不 运30.违反规定运送超高、超宽、超重设备或易安 输 燃、易爆物品 全 作行 业 31.斜巷运输把钩工使用非标准连接装置 为 32.驾驶无轨胶轮车进入总回风巷、专用回风 巷 隐患排查类别 项目 排查内容 排查情况 33.无计划停风停电或在恢复通风前未按规定检查气体随意开启风机 34.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 的地点及停风区域强行作业 五、一通三防 35.瓦斯检查员不按规定的次数、时间、地点 进行检查,存在空班、漏检、假检 36.随意开停瓦斯抽放泵,破坏、挤压瓦斯抽放管路 37.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长时间打开一道风门 38.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 六、39.未设置安全警戒进行爆破或警戒距离不爆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破40.火药、雷管未分开存放在专用爆破材料箱作内或未加锁、未将剩余雷管、火药返回爆破业 材料库 41.发爆器的把手和钥匙爆破工未随身携带或转交他人 42.裸露爆破、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放明炮、违章处理拒爆、残爆 43.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运送爆破材料 1.煤矿(生产、二、三期基建)未设立专职分管安全负责人和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煤矿企业未设立专职分管安全负责人(或明确 一、管 安分管安全负责人)和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 理 全2.煤矿未建立健全“一通三防”职能管理部缺 管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设立防突部门,未陷 理 配齐技术人员专门从事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 作;企业未配置通风副总工程师,未建立健全“一通三防”职能管理部门 隐患排查类别 项目 排查内容 排查情况 3.煤矿未建立健全地测防治水职能管理部门,未配齐相关技术人员;企业未配置地测副总工程师,未建立健全地测防治水职能管 理部门 4.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 隐患排查等31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没有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且没有形成纪要 6.未按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培训或安排 员工从事其所禁忌岗位 7.未编制安全风报告,未制定高、中级安全 风险防控措施 8.未制定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和岗位安全红线 规定及考核细则 9.未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或未制定整改及防范 措施及时进行治理,未实现闭环管理 10.重大危险源没有进行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等工作,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一、设备、设施等没有定期检查检验 管 安11.外委队伍没有纳入本单位管理体系,没有理 全做到“安全管理五统一”,即统一体系建设、缺 管统一生产调度、统一安全培训、统一监督检 陷 理 查、统一考核奖惩 12.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明确双方安全管 理责任 13.未建立外委队伍和人员台账,未统计、掌 握外委队伍状况 隐患排查类别 项目 排查内容 排查情况 14.未编制综合、专项应急预案,没有定期组 织开展应急演练 15.未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未与就近 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护协议 16.煤矿未编制并上报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一通三防”工作计划、防治水工作计划; 企业未对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一通三二、防”工作计划、防治水工作计划进行审批 技术17.采、掘工作面开工前没有编制作业规程;管有煤和瓦斯突出、自然发火、水害威胁、冲理 击地压的采、掘工作面没有编制防治灾害的 安全技术措施;未按流程对规程和措施进行审批;未组织员工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贯彻学习 18.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大峒室开凿、巷道维修、大型设备安装、开口、贯通、过断层、通风系统调整等涉及重大安全的危险作业未 制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贯彻学习 19.煤矿未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未编制可行的 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安全措施计划 20.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未按规定配 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而开采 21.矿井各类(种)水文地质台帐和必备的水文地质图纸不齐全可靠。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充水性图上未标明井田范围内及周边报 废的煤窑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标高、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 22.主要提升设备、主排水泵、主要通风机、压风机及锅炉、瓦斯抽放泵等未定期进行技 术测试 管 理 缺 陷 二、技术管理 隐患排查类别 项目 排查内容 排查情况 三、现场管理 23.采掘活动处于深度大、构造应力集中区,孤岛采掘或有冲击地压危险, 未采取针对性 的防治措施进行作业 24.在有明显的透水、冲击地压、突出征兆时 或在未加固的地质构造带下作业 25.煤层倾角大于25度时未设挡煤板、挡矸 帘 26.煤巷没有安装顶板离层仪进行顶板监测 27.架棚支护巷道在靠近工作面10m内的支护,爆破前未进行加固 28.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他作业和行人 29.接近老空前,没有根据探明的情况采取措 施进行掘进 管 理 缺 陷 三、现场管理 30.修复旧井巷,未检查巷道气体情况或采取措施,进行作业 31.在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好、不齐全或失效的情况下继续使用 32.使用3台及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33.风筒末端到工作面距离和出风口风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4.井下存在体积达到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未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35.井下巷道存在连续长5m、厚度超过2mm的煤尘堆积 隐患排查类别 项目 排查内容 排查情况 36.井下施工的主要通风设施未按照标准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37.井下违章进行电焊气割等作业 38.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制定相应的防止自燃发火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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