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 X 交 通 局
机 关 工 作 制 度 汇 编
XXX交通局办公室 编印
二○○九年八月
会议会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会务管理,改进会风,控制会议费用支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能以电话通知的事项,不再集中开会。
二、严格会议审批程度。以县交通局名义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和机关各股室召开的工作会议,有经费开支的,由承办股室在会议召开一周前提出具体方案,填写《会议审批表》(见附表),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或局长授权的副局长审批。临时性会议,经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同意后可先行召开,但承办股室在会后应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局领导审批后的《会议审批表》应及时送办公室和财务室,以便统一安排会务工作和会议经费。
三、严格控制会议经费。认真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得随意发放会务费及纪念品,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摊派、转嫁经费负担,不得超标准使用经费。需要住宿的,住宿费由参会人员自理。会议就餐标准为: 元/人天。
四、严格控制会议材料,会议材料应力求篇幅简短,提高质量。
五、严肃会议纪律。对县局召开的会议,承办股室必须按通知要求,确定人员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会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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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要遵守会场纪律,维护会场秩序,提高质量,不得违反廉政规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会议审批表式样
填表日期: 会议时间 及会期 承办部门意见 经办人:
会议地点 办公室 审核意见 会议内容 局领导意见 参会人数 备注 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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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协调工作关系,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制定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事由:机关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生病或探亲不能正常工作时,应按规定请假。
二、请假程序:请假人写出书面申请,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股室负责人审批;请假超过2天的,由股室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股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或局长审批。审批同意后报局办公室备案。
三、请假时限:一个月内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病假凭医疗证明;婚假、产假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期满销假:请假人在假期满后上班第一天应向所在股室和办公室说明销假,苦不销假,按超假旷工处理。
五、旷工处理: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休假或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基本工资和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根据个人身份,按国家公务员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有关奖惩规定给予相应处罚,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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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快我局管理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进程,充分发挥现有计算机设备的作用,有利于设备的维护和延长使用寿命,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计算机使用
(一)全体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一律不得用计算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电影、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以及使用BT、EMULE电驴等严重耗用网络资源的软件下载文件,用QQ等聊天工具传输大小超过10M以上的文件等。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扣除当月1/2的奖金,第三次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二)各股室工作人员在使用计算机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爱护设备,保持清洁,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二、计算机耗材购买
(一)各股室的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的外围设备、耗材及各种软件均由局办公室统一配备和管理。
(二)各种电脑耗材的购买按《XXX交通局机关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执行。
三、计算机维护
(一)每台电脑均装有防火墙和杀毒软件,杀毒情况为服务器统一控制,定期杀毒。各股室人员在使用时不能擅自更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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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臵,卸载或关闭杀毒软件和防火墙,不得随意对系统文件进行操作。
(一)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以便及时派人检查维修。
(三)各股室人员应该定期做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重要文件和个人文档一般不要存放在系统盘(C盘)。
四、计算机保密工作
(一)凡涉密文件不允许在网上发送。
(二)在局域网内设臵文件共享时应设臵密码保护。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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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为保障局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车辆利用率,节约费用开支,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管理
第一条 机关车辆衽集中统一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负责车辆的调度、维修、报废和更新,购买油料,办理保险业务,处理交通事故,审核驾驶员的单据报销和行车补助,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学习,定期检查车辆的维护保养。
第二条 驾驶员统一归办公室管理。驾驶员必须自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警和领导的指挥及检查。严禁开霸王车、赌气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出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驾驶。驾驶员应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一律在单位待命,随时做好出车准备。
第四条 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执行任务时,做到人车不离,乘车人放在车上的文件、提包等物品,一定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车到目的地后要锁好车门,以防被破坏。
二、车辆高度及使用
第五第 车辆按行驶距离类型分为长途车和短途车,凡是车辆出XXX为长途车,在县内为短途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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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短途车为电话通知派车,派车顺序,以告知先后为序;长途车由用车单位在用车一天前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报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派遣。
第七条 非公务用车。单位职工和离退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遇有重病急诊、救治住院和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确须用车,在有车安排时,经局领导同意后可派车。
三、车辆维修及保养
第十条 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做到“三净一亮”(车内净、车身净、底盘净、车身亮)。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车辆维修申报制度。驾驶员对车辆维修应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到指定厂家修理;更换配件(50元以上)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查同意,并将原件带回办公室统一处理;更换配件(500元以上)和车辆大修(在正常情况下,必须行驶4年以上,行程12万公里以上,才能列为大修范围),须报分管领导批准。
四、油料管理
第十二条 车辆实行单车油耗定额管理。根据购车时间、行驶公里、车型及车耗标准来定油耗,各车型每百公里耗油标准为:排量为1.62.0的车辆为1012公升,排量为2.43.0的车辆为1416公升。
第十三条 机关车辆一律在县内指定地点加油,每月结账一次。长途国因油料不足,需在外地加油时,由用车人在发票上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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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证明,经办公室审核,局领导审批后予以报销;
五、驾驶员补助
第十五条 驾驶员行车补助实行定额补助与行车里程相结合的补助办法。
六、安全奖惩
第十六条 为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调动驾驶员安全行车积极性,设立安全行车奖励。按年度行车里程数计算安全奖,标准为0.02元/公里。
第十七条 实行安全守纪、责任事故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1、凡私自出车者,所有费用由驾驶员自理,并一次性扣行车补助100元;因私自出车而发生车辆事故,除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并视情节给予解除聘用合同或待岗学习处理。
2、对正常派车而无故不履行职责的驾驶员,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扣行车补助20—50元/次的处罚。对既不接受批评又不履行职责的驾驶员,给予解除聘用合同或待岗学习处理。
3、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的赔偿外,按驾驶员负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全部责任的责任认定,分别承担经济损失的5%、10%、15%,并扣发驾驶员年度行车安全奖,视情况给予解除聘用合同或待岗学习半年的处理。
4、驾驶员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损坏和丢失,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驾驶员违章行车罚款,由驾驶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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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
5、驾驶员弄虚作假,向加油站、修理厂索要财物或虚开油料发票、修车发票,经过调查情况属实者,给予解除聘用合同或待岗学习半年的处理。
6、聘用制驾驶员违反其它规章制度,按照签订的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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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开支管理办法
根据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从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有利工作实际出发,结合我局内部管理的特点,制订本办法。
一、费用开支(审批)权限
按照《会计法》的规定,本局法宝代表人(局长)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对单位会计事务负责。因此,费用开支的审批权由局长承担。
二、费用开支报销程序
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应由经办人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提交财务部门进行会计处理。支出或报销程序为:
(一)向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提出用款申请;
(二)报销时,由所在股室的分管领导确认事项内容并签署意见,财务部门审核开支标准及凭证的完整性,按审批权限由局长或分管后报销。
三、支出、报销基本规定
(一)原始凭证应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编号连贯,其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受证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应盖有填制单位印章;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经上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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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确实无法取得外来原始凭证的应由经办人具条说明;传真件不能作为报销的原始凭证。
(二)对外款项的支付原则上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特殊情况需要用现金支付的,应由经办人书面说明支付理由,并经审批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职工因办理公务借支款的,应于公务完成后一周内报销清账,归还余款。
(四)支出报销手续
1、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载明事由(用途)、出差地点等。
2、购物发票、收据支款: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保管人签名,附上原始票据,点清票据张数。
3、差旅费报销:由栈人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分类填清长途车、船、机票额、伙食补助、住宿费、其他杂项支出以及支出合计(大、小写)、已借款金额等,附上原始票据,点清票据张数。
4、会议费支出:出席会议凭会议通知(原件或复印件)及收款收据填制报销单。
5、业务接待费:凭实际支出原始凭证填写报销单。 6、实行定期报账制度:除紧急公务之借款外,财务股于每周二、五办理报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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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公路工程建设跟踪服务制度
为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切实提高交通部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和诚信部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对重点工程项目全过程实施跟踪服务制。
二、建立重点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制度。对项目实行科学化管理,确保我县重点工程建设有序发展。
三、建立项目立项、可研、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跟踪服务协调制度。对项目前期工作实行“提前介入、主动联系、及时办理、限时办结”的办理程序,属于我县审批范围项目及时审批办理,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项目县交通局主动协调办理,促进前期工作尽快完成。
四、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招投标,确保重点工程建设健康发展。
五、建立项目建设定期检查服务制度。为工程质量、进度的顺利进行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六、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公示和举报制度。工程项目现场设臵公示牌,对工程名称、投资规模、从业单位、质量要求、质量监督、廉政监督人员及举报电话进行标示,将主要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向社会公示,对建设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违反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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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举报。
七、建立资金拨付跟踪制度。对重点工程项目资金拨付每个环节进行监督跟踪,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部门提出意见报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八、建立工程项目从业单位的诚信档案制度。项目建设优良的从业单位资格后审将具有优先权,项目建设不合格,在建设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从业单位将进入黑名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建立质量缺陷整改回访制度。对交工验收后质量缺陷期内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举报的工程质量问题,项目业主要认真、及时核实、整改,并建立整改档案,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要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十、建立工程项目质量、环保等综合体系后评价制度。对项目的质量、环保以及是否满足交通量要求等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十一、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把重点公路工程项目纳入目标考核体系,考核依据为当年正式下达的项目目标任务。
十二、在重点公路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力出现严重违反廉政建设或当年出现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按国家、省、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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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三、对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设计、施工、监理、管理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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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制度
一、到我局来办事人员所询问的局机关及二级机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是首问责任制的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对来办事人员必须热情接待,不得推诿、扯皮,主动表明身份,对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要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属于自身娄务范围的,要按照程序给予详细答复,认真办理,自己难处理的,应记下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尽快给予相应答复,属于其他股室责任范围的,要说明情况,并及时将办事人员指引到相关股室。
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确保首问责任制的推行落实。
三、首问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将通过设立投诉电话(XXXXX)、投诉信箱等措施进行检查,并作为年终考评依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表扬、批准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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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岗制度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机关工人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开拓、务实、高效、廉洁的交通机关,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决定在对外有联系的部分工作岗位推行AB岗工作机制。
一、AB岗工作制度的基本设臵,AB岗工作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合理设臵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备岗制度,即两个相近岗互为AB岗,当A岗因故不在岗或因工作需要他人顶岗时,B岗自动顶岗,及时办理根据工作性质可以即时办理的一般性和紧急公务。
二、AB岗责任人的条件和职责 AB岗责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思想好,熟悉业务操作规程; 2、工作责任心强,办事认真公道; 3、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4、组织观念强,服务指挥,胜任工作; AB岗责任人的职责是:
1、A岗人员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B岗人员做好工作交代;
2、因特殊原因未能有时交代的,B岗人员应主动顶岗; 3、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同时做好本岗和A岗的主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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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A岗的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4、在工作繁忙和重要工作任务的情况下,AB岗责任人要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相互支持,甘当助手,共同完成任务。
三、AB岗责任人的落实,各股室应根据工作需要明确AB岗责任人的相应职责,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指导。可采取股室集中学习和单独指导的方式地行,也可由A岗责任人和B岗责任人采取“结对子”方式,相互传授岗位业务知识,操作规程。
四、AB岗责任人的责任,推行AB岗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AB岗责任人因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要按照年度机关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实施,追究责任,扣发奖金,局效能办对各股室推行AB岗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工作不到位的同志,以促使AB岗工作制度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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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办结制度
一、局各职能股室及二级机构必须认真负责地受理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事项,热情主动地接待来办事的人员,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股室或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的事项。
二、对属于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事项,能办的要马上办;对于不符合规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说明理由和原因,并限定时间作出明确的答复。
三、限时办结的具体期限
1、对于办事人提出的办事事项,只要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应马上办理;不能当即办理的要说明原由,并告知来访者何时办理,一般应在当天办理。
2、由职能股室提交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的事项,在一周内办理完毕。
3、需要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在上级机关批准后5个工作日办结。
四、各职能股室要切实遵守限时办结制度,未按照限办理或对应办事项造成延误的,均要追究责任。第一次予以诫勉教育,第二次予以行政告诫,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要做出相应处理或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五、对限时办结制度的执行,局内外人员均可进行监督和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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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对不执行本规定或不按规定办理的可向局效能办领导小组投诉。局办公室协调并会同有关股室负责实施。对举报和投诉的,一经查实,要对有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处理结果要和干部年度考核、晋级、升级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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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制度
一、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单位服务承诺制度。
二、服务承诺制是本机关各业务股室及二级机构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三、服务承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
四、服务承诺制的主要措施:
1、各股室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事程序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时限、承办人员等要素,通过公开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2、运管所编印办事指南以备办事人员索取;
3、完善监督制度。具体受理群众的投诉电话:7205057,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五、服务承诺制的管理
服务承诺制的贯彻与落实工作由股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局纪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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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服务承诺的奖惩
违诺第一次给予批评和诫勉教育,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违诺第二次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违诺三次以上给予效能告诫或调离工作岗位;违反廉洁从政承诺,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告诫或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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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上岗制度
一、主要内容
职责公开是指局机关、二级机构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应该公开的事项和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工作制度。
挂牌上岗制度是指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佩戴胸牌,在办公桌上摆放桌牌,公开本人身份、职责的工作制度。
二、基本要求
1、通过文件、会议、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对外的服务和承诺事项,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单位职责、管理权限、审批事项、申报条件、办事依据、办结时限、工作纪律、服务承诺、监督投诉方式等。
2、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一律亮证服务,自觉佩戴胸牌,在办公桌醒目位臵摆放桌牌、公开姓名、职务、电话和编号,做到仪表整洁、热情礼貌、态度诚恳、语言文明、有问必答、接受群众监督。
3、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准确地答复或协助办理;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当即答复或办理的问题,要向对方讲明原因,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4、对不属于本部门或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负责联系指引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
5、对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来机关办事的人员,值班人员要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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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接待,积极协助,不得怠慢。
三、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部门没有公开应该公开的全部政务的;
2、工作人员上班不佩戴胸牌、不摆放桌牌,仪表不整,办事不力的;
3、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宜,不认真解答的;
4、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宜,没有将办事人引导或联系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
5、电话咨询不耐烦,不使用文明用语或不告知应该告知或能够告知的事项的;
6、工作推诿扯皮、有意刁难或故意躲避办事人的。各部门工作人员违犯规定、受到举报或投诉并经查实后,视其情节通报批评,本人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被举报或投诉的部门,当年不能评为先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当事人的责任。
四、组织考核
职责公开和挂牌上岗制度由各股室负责实施,纳入年度考核。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职责公开和挂牌上岗制度实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公开投诉电话、征求意见、聘请监察员等形式,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此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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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为强化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制定本制度。
二、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行政相对人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要求给予服务或咨询有关办事事宜时,经办人员应一次将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有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由告知办事人的制度。
三、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二级机构及基层单位执法人员。 四、一次性告知应坚持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原则。
五、经办事人在接待过程中,凡属于本人职责权限内的工作,必须按程序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办事人;凡不属于本人职责权限内的工作,应主动协调或引导。
六、经办事人员对办事人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对手续、材料不完备或未按规定程序、受理时限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或办理程序、受理时限。
七、一次性告知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如果办事人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要求的有关事项一次性书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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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办事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经办人应帮助其咨询了解,并将结果告知办事人。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报告。
九、对有下列不正确履行一次性告知责任行为的,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以上的行政处分。
1、不履行一次性告知责任制,造成办事人为同一事项往返多次办理的;
2、对办事人告知不热情,甚至态度粗暴或故意刁难的; 3、告知不及时或随意拖延,办事人不满意的。 十、对经办人员不履行本制度的投诉,由局纪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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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县政府文件精神,把为群众排忧解难联动服务承诺内容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对局机关、二级机构及各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的投诉,由局纪委受理,局纪委调查核实形成书面材料并提出处理意见后,经局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2、局机关股室及局属各单位被新闻媒体曝光一次,经查实取消单位年终评选评优资格,全局通报批评,并由责任单位立即调查曝光问题,尽力消除影响。
3、局机关股室及局属各单位,被局纪委通报批评一次,责任单位要限期整改,并限期汇报整改情况,通报批评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取消该单位年终评选先进资格。
4、各单位对群众投诉不认真不及时处理,被群众投诉到局法制科,经查实确认后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由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发生两次同样问题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局系统各项考核评比中扣分;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取消责任单位年终评选先进资格。
5、各单位因服务态度不好引发投诉的,责任人在3日内向投诉人赔礼道歉,写出书面检查,所在单位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如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调离服务岗位,并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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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或者吃拿卡要的,一经查实立即离岗,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
7、各单位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责任人要赔礼道歉,并在一定范围内消除影响;对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一定的歉意性赔偿。
8、各单位对局工作指令(含电话指令、督办等形式)推诿、扯皮,或超过办理时限不进行答复、顶着不办的,初次发生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发生两次同样的问题,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发生三次以上的(含三次),取消责任单位年终评选先进资格。
9、各单位违反承诺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取消责任单位年终评选先进资格,视其情节,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1%-5%的比例减发年薪工资,并与年终考核、职务聘任挂钩;对负有重大领导责任的免去其领导职务,违法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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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化建设,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岗位责任制是指单位按照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总体职责、股室职能,将单位、内设股室以及每个人岗位的职责具体化,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
第四条 XXX交通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含客货运输市场、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行业管理,培育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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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含客货运输和旅游运输场站建设)行业管理,维护交通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监督全县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
(五)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管理以及路政、运政管理和规费稽征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全县公路收取通行费、站卡设臵的协调和管理。 (七)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救助打捞的管理;负责港口、航道、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技术船员培训和发证的归口管理。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
(九)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监督管理全县交通行业国有资产。
(十)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行政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劳动卫生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交通涉外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交通行业地区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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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机关各股室职责 (一)党委办公室
负责抓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系统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直属支部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教育科技宣传、信息反馈及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任免的考核工作;指导工会、团队、妇女工作;党外干部管理工作及其它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 、政务信息、目标管理、督办、提案办理、文书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值班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内保工作;机关后勤、创卫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三)财务股
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监督管理全县水陆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负责筹集交通建设资金、管理交通规费;负责交通建设资金、专项资金、信贷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原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和报表审查汇总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审工作。
(四)工程计划股
负责全县交通未来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工作;组织制定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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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交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县交通发展专项规划;配合协助完成本行业或本地区综合发展规划,完成省、市、县规划部门布臵的专项规划工作;负责编治全县公路建设预算安排年度计划,下达年度建设目标计划、投资计划和资金补助计划;负责编制年度养护预安排计划,下达年度养护支出计划;负责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办理地方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批事项;负责全县交通公路、水路固定资产统计、公路养护统计、交通量调查统计、乡村道公路建设统计、重点工程投资统计、综合统计;完成省、市、县相关部门布臵的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生产股
负责全县公路运输的综合协调;归口全县公路、客货运输、车辆维修、汽车技术检测、运输服务、汽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的组织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质量、能源、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安全管理和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事故,及时通报和处理重大交通安全情况。
(六)农村公路办公室
负责全县通村公路(通达、通畅)建设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工作。具体负责通村公路建设的简易测设、现场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工期控制、交(竣)工验收和资金划拨等具体事项。
第六条 局机关各股室应按照股室职责范围,确定第一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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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岗位的职责、职权,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第七条 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要纳入效能考评内容,不断强化科室、岗位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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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国家秘密安全,根据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未详尽之处,按照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XXX交通局机关和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的所有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局办公室主管全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局机关各股和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本股、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第四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 第五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采用有效的保密措施,配臵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第六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安全保密监控管理等技术措施。
第七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访问应当按照权限控制,不得进行越权操作。
第八条 涉密信息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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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凡上外网的信息,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在外网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接入国际互联网,并采取与国际互联网完全隔离的保密技术措施。
第十条 网络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根据不同用户进行授权,不得随意查看保密信息,不得随意修改用户权限,不得泄露他人的用户帐号和口令。
第十一条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的计算机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培训。
第十二条 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得泄露本人使用的用户帐号和用户口令,不得盗用他人的用户帐号和口令,不得非法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资源。
第十三条 局机关申请接入国际互联网的用户,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备案,并在接受网络技术、网络管理培训的同时接受保密培训和教育。
第十四条 网络运行中,发现有泄露国家秘密的,接入用户和有关部门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局办公室报告,由局办公室按规定向当地保密、公安部门报告;发现有泄露不宜公开的内部信息的,有关部门应迅即处理,并向局办公室报告,由局办公室按规定向县保密、公安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接入国际互联网的部门与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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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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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
第一条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系统内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发生泄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各股室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均应进行保密审查。本规定所称保密审查,是指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各股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本部门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对其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公开作出审查结论或者提出处理意见的行为。
第三条 保密审查应当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既要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要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
笫四条 保密审查工作实行局主要领导负第一责任的职能机构负责制;局分管领导负责就其产生或获取的政府信息提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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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不公开的意见,并负责审查工作;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各股室协助并参与保密审查。
第五条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各股室应当建立符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机制,由分管领导负责保密审查,明确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
第六条 保密审查的依据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相关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规定》、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信息载体上的国家秘密标志和其他相关标志。审查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还应依据行政机关与权利人的有关约定或者权利人的事先声明;认为需要公开的,应征求权利人的意见。
第七条 行政机关产生或获取政府信息的工作部门应当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获取的同时,对该信息是否公开提出具体的意见。属于国家秘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相关的保密范围规定和市、区保密工作实施意见,确定其密级、知悉范围、保密期限,并按规定在其载体上标注国家秘密标志。
第九条 经审查,确定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公开后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应公开。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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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职责,导致不依法履行公开政府信息义务、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依法由局纪委责令改正,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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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公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外出提前请假,并及时销假,严禁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
(二)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串岗聊天,不玩电脑游戏,不在办公室和楼道内大声喧哗;不带未成年孩子在办公楼内嬉戏。
(三)请示汇报工作按有关工作程序办理。
(四)完成工作任务要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对文件、材料要及时处理,做到分类清楚、有条不紊。
(五)保持办公室整洁,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乱贴乱挂。不在禁烟的地方吸烟,不乱扔烟头、杂物。下班时要关闭电器,关好门窗。
(六)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办公用品。
(七)电话铃响,应尽快接听。打接电话时注意语言规范,文明用语,不准生硬、冷淡、语言粗鲁。
(八)工作时间不打私人电话,如有私人电话打进,应简洁、明确,尽量减少通话时间。
(九)接听公务电话要亲切和气,耐心细致,表述准确。要认真听取对方说明事由和需要询问的问题,知晓的要耐心答复和解释;不知晓的应明确告之可以作出答复的单位和联系方法,或者请对方留下联系电话,向有关部门问清情况后及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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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称呼,提倡互称同志或直呼其名。 (十一)进入领导或他人办公室前应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十二)着装整洁大方。在办公室内不得穿拖鞋;男同志不得赤背或只穿背心,不得留胡须;女同志不穿过于暴露的服装,不浓妆艳抹。
(十三)举止端庄,姿态良好。工作时间不东倒西歪,躺卧桌椅。
(十四)对来局办理公务的人员或来访者要先问好、让座、倒水,再请问来局事由,听取陈述要精力集中,解答问题要耐心细致,对问题不推诿、不拖延扯皮,力争尽快解决。
(十五)来宾询问要去的股室路线时,要热情详细指引或引导。
(十六)工作人员外出要请示股室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股室负责人外出报告分管领导,临时外出告知办公室同志;局领导外出应通知办公室。
(十七)外出工作要认真负责,礼貌待人,不摆架子。对所到单位反映交通工作的问题要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尽快解决;不属本股室业务范围的,回来后及时向有关股室转达,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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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答复问题要符合法规和政策,没有把握的问题不随便发表意见,不在外谈论本单位中的人际关系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十九)参加机关内各种会议要提前5分钟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事先请假。
(二十)开会时不随便讲话,不打瞌睡,不随便离席走动,不看与会议无关的材料,重要内容要做记录。
(二十一)外出参加会议须经领导批准,会前要有准备,会后要及时汇报,带回的会议材料要及时交办公室保存。
(二十二)出席会议应将移动电话设臵为振动状态或关机,如有电话打进应离开会场再接听;如会议内容保密,则不得将移动电话带入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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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改变行政审批环节多,办事程序繁琐、办事效率低的状况,根据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逐步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一门受理,限时办结”的目标。
二、对进入政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明确规定审批对象,条件、内容、时限和程序。行政许可、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
三、对原需许可或审批的项目实行能放开开不审核,能审核必审批的原则。
四、进一步加强我局驻政务中心窗口管理,明确审核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和受理、办理、服务程序及窗口人员在办理审核审批事项中应执行的制度和承担的责任。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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