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书
2011年(见)字第003号
经审查核实,当事人***与***达成的《房屋买卖契约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之间设定的该民事行为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现予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
20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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