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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社工在双重关系问题中的伦理困境及解决思路

2023-05-22 来源:客趣旅游网
现代服务劳 动 保 障 世 界浅析社工在双重关系问题中的伦理困境及解决思路

陈 艳

( 苏州大学,江苏 苏州 215000 )

【摘 要】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社工常常置身于各种伦理困境中,遭遇价值抉择的两难,很难根据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做出既符合伦理又符合各方利益的选择。双重关系是社工在工作中很经常遇到的伦理问题,本文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在社会工作实务中双重关系问题形成的原因,并针对这个问题提出笔者认为可取的解决思路。【关键词】双重关系;伦理困境;社会工作实务

一、问题的提出

社会工作是一个以利他主义为核心理念,以实现社会正义为己任的助人专业,因此社会工作建立在强烈的专业价值观之上,其本身就是一个伦理实践的过程。社会工作伦理困境贯穿于整个社会工作服务过程,它是每一个社工面临的最严峻的考验,同时也是测量社工实际能力的尺度。针对不同对象有不同的伦理问题,其中针对社会工作者自身的则有专业关系中的双重关系,双重关系是指:“专业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内与当事人可能会有不止一种关系,由于居住和工作的小区的性质,社会工作者与当事人除了专业关系,还可能会有一些社会上的、生活上的、经济上的、或者其他方面的角色关系。”社工在实务工作中不仅要扮演好工作者的角色,还要处理好个人关系,因此,如何处理好与服务对象的关系在实务过程中尤为重要。

二、文献综述

在社会工作伦理丛书中,单独对“双重关系”这一伦理困境进行论述的文章较少,相关的论述也都出现在心理学领域。李扬、钱铭怡对国外心理咨询中的双重关系进行了论述,指出心理学中的双重关系是指咨询师/治疗师在心理咨询或治疗过程中与来访者除了专业关系之外,还存在其他社会关系。在社会工作领域中对双重关系的规定,可追溯到1980年的美国社会工作的界定中。但只是简单地规定,即社会工作者不得利用与案主的专业关系来为自己谋利。直到1996年修订的伦理守则中才正式提出,“社会工作者不得与案主建立双重或多重关系”。

在理论方面,杨鑫在其《专业价值观与伦理是社工的生命——以澳洲社会工作双重关系的伦理为例》中介绍专业关系中的双重关系的概念定义以及其对社会工作者的影响,但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更好地说明澳洲社会巩固走伦理的特点和优势;宜飞霞、陈琼在其《试论学校社会工作中的伦理困境》中只是简单地提及了双重关系在学校社会工作中出现的原因,并没有对其展开详细的论述;陈曦在其《社会工作专业关系中的双重关系》虽然介绍了一个例子,但是作者的重点主要是从理论视角(义务论、效益主义论)以及国内外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来分析双重关系在专业关系中的利弊,并没有对此提出相关建议。在实践方面,相关学者都只是在特定领域的一些案例进行分析时提出双重关系伦理困境,并没有专门针对此类案例进行分析。例如伍明雪在其《从两个案例看学校社会工作伦理困境——以重庆市梅花山小学社工信箱为例》中只是在介绍学校社会工作中存在的伦理困境中对双重关系的伦理困境例子进行介绍,目的是让读者了解双重身份的伦理困境在学校社会工作中的普遍性。

综上所述,目前在社会工作伦理方面进行研究的学者大多分成两派,一派主要从理论方面对双重关系这一伦理困境进行论述,另一派则是在某个具体的实践领域中针对特定的例子从双重关系这个角度进行介绍,但并没有进行详细的论述。本文笔者将两方面结合起来,对社会工作实践中的某个体现双重关系伦理困境的案例进行分析,包括伦理困境差生的原因以及提出笔者认为有效的解决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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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及其分析(一)案例陈述

小A是个高年级的高中生,来M青年辅导中心接受辅导。她由学校生活指导辅导员转介而来,因为她对辅导员说自己跟几个班上的同学吸毒取乐。她近来隔三岔五地逃学,每学期的成绩也一直在下降。社工小C刚开始对她治疗的时候,她常常威胁要中断治疗。但是,社工积极与小A沟通,给予小A温暖和鼓励,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小A渐渐放下戒备,积极参与治疗。很快,小A便戒除了毒品,并且顺利从学校毕业。上周,小A提出希望社工小C能够出席她的毕业典礼,她希望能和社工一起分享这份喜悦。但是机构的政策规定只能在机构同当事人见面,其他个人交往一概不允许。工作人员不能参加当事人的家庭庆祝活动或者其他的庆祝活动。但是小A说如果社工不来参加她的毕业典礼,那就是不为她的改变而开心。社工小C很困惑,不知道该怎么做。

(二)案例分析

1.“双重关系”伦理困境存在的原因(1)文化因素

社会工作的宗旨就是帮助社会上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在西方最开始的做法是社会爱心人士或有钱人对社会中弱势群体进行帮助,最后慢慢系统化变成一门专业和职业。在中国,这样的思想与行为也一直存在着,春秋时期的孔子提倡“仁爱”思想,墨子也提倡“兼爱非攻”。到民国时期,梁漱溟进行农村改革运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的社会工作的发展。费孝通先生也进行了实地运动,是我过社会学中田野调查的先驱。在他的《乡土中国》中认为,他提出中国的社会结构存在着差序格局,讲究熟人关系和熟人社会,这样的思想观念经过几千年的积淀已经深深印在人们的心里,使得人们在生活和工作中都很难做到绝对的理性,尤其是面对弱势群体时,大部分人都会带着感性去对待。因此,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社工在与服务对象相处过程中,在面对所服务的弱势群体时,难免会跳出自己社工的角色,会不自觉的为服务对象考虑更多。在此案例中,社工小C在服务过程中就是希望能够让小A不中断治疗,尽快戒除毒品,从而顺利毕业。笔者认为这样的想法不仅来源于社会工作的职业要求,而是小C自身作为的助人的价值观的驱使。

(2)服务因素

从社会工作实务角度出发,在一些情景中,需要建立这样一种“准朋友”关系,来与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推动专业关系的发展和社会工作服务的持续进行。特别是在服务开展之初,案主对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不了解的情况下,社会工作者可以建立人际关系的信任,让案主接受必要的服务。社会工作实务中的外展社工,无疑是这种关系的践行者,这对于那些比较被动的案主是很有效的。而社工因为要建立并维持专业关系而表现出的朋友式的亲切却很容易让服务对象认为他们之间就是一种朋友关系,虽然这有利于服务进程的推进,但是也会让案主对社工产生其他的感情。在这个

案例中,由于小A不相信社工而拒绝治疗,社工小C就主动与小A沟通,给她鼓励和温暖,增加小A对她的信任感,在这样的基础上她们之后的治疗就相对来说比较顺畅。

2.“双重关系”在服务过程中的影响

双重关系中最常见的就是朋友关系,朋友关系对于两个陌生人的交流来说是很好的基础,尤其是社工先对服务对象表示关心,对于前来寻求帮助的案主来说能够让他感受到温暖,减轻自身的焦虑,从心底里信任社工,这样在服务过程中服务对象会更放松地陈述自己的问题,并积极与社工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正如在双重关系于专业关系中出现的原因中提及到的,社工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朋友关系只是为了与服务对象拉近距离,从而比较轻松地建立专业关系以及更好地推进服务进程,这种朋友关系对于社工来说只是其服务过程的一种策略,而不代表这种关系在服务过程中占主导。社会工作是一个专业,也是一个职业,有自己的职业规定,《全国(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伦理守则》表明:“社会工作者不应该同当事人或前当事人保持双重或多重关系,以免有可能对当时人造成剥削或潜在的伤害。一旦避免不了双重或多重关系,社会工作者应该采取步骤,保护当事人,并有责任设定清楚的、恰当的、具有文化敏感性的界限。”

在服务过程中,社工如果一直用朋友的亲密关系对待案主,很容易让案主发生移情,使案主把社工当作自己的情感寄托。一旦社工表现得有些冷淡,或者是恢复到专业关系时,案主一时之间难以接受这种转变,以至于后面的服务难以推进。其次,社工如果没有正确处理好专业关系和朋友关系时,案主也难以分辨自己与社工的关系,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对自己的问题,拉近与社工之间的关系,案主会主动采用朋友关系与社工拉近距离,以致于无论在服务过程中还是服务结束后,案主都会有一些不同于专业关系的表达,例如送礼物、请吃饭等等,这些行为会困扰社工接下来的工作。此案例中,案主小A就是在服务结束后难以接受二者身份的转变,依旧把社工小C当作朋友来相处,希望能够和社工小C一起分享自己毕业的喜悦,于是就对她提出了邀请。但是,这样的情况对社工小C的工作造成了影响。

3.如何避免“双重关系”伦理困境

双重关系在服务过程中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影响,但是从专业角度出发,我们在看到朋友关系给服务带来的优势时,我们更应该关注由其带来的消极影响。既然将“双重关系”定义为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一种伦理困境,那么就说明它的存在所带来的弊端远远大于其所带来的益处。根据本文给出的双重关系的案例,笔者给出自己的关于避免社工陷入困境的一些建议。

首先,加强对社会工作伦理守则的完善。我国大陆2012年颁布的《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推动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发挥了巨大的功效,但其内容较抽象,在专业价值特征、伦理标准和结构方面仍存在不足,对当下的社会工作伦理情境难以有实际的指导作用。因此,构建出一套基于本土文化、且可被操作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是今后我国社工界应当思考的议题。一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经验中的一些既定的程序和模式,如伦理守则筛选工具。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注重本土经验的积累,可以将一些具有本土性且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总结归纳,形成比较通用的模式。将借鉴国外经验与注重培养本土经验相结合,一定能构建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工作者伦理守则。

其次,加强对社会工作者伦理守则的教育。作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社工要在学习掌握社会工作理论知识,积累社会工作实务经验的同时,也要注重对社会工作伦理守则的学习,社会工作者伦理守则是社工开展活动服务人民的准线,掌握社会工作者伦理守则,让社工在允许的范围内工作,能够更好的保障社工的利益。我国大陆社会工作教育经历二十多年历程,专业建设初露端倪,但是社会

劳 动 保 障 世 界现代服务工作伦理相关课程的讲授仍然匮乏,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尚未将社会工作伦理课程列入本科教育的核心课程,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的院校中也只有几所学校将社会工作伦理作为核心课程。因此,加强社会工作伦理的教育,可以规范社会工作者的行事标准,提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从业素养,避免社工在实务过程中陷入伦理困境

再次,社会工作机构也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在招聘时,就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这方面的培训,机构督导要教授社工或实习生应如何避免陷入双重关系伦理困境、当陷入此伦理困境时要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使风险降到最低、当社工违反伦理守则时对应的惩罚是什么等等,机构在允许社工进入机构正式工作的时候就应该规定清楚。当社工走出学校进入机构,机构便是社工的行为监管者、教育者,必须对社工在机构内的行为负责。尤其是在社工做出违反伦理守则的行为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守则》和机构规定对社工做出惩罚,只有严格按规定办事,才能让机构机构工作人员保持谨慎态度。因此,做好相关的行为规定,不仅能够避免社工陷入伦理困境,同时也能够保证机构工作的正常运行。

最后,社工自身也要严格遵守《守则》以及所属机构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服务过程中,社工要注意“度”,既不可与案主过分亲切,也不可全程保持死板的态度,要根据案主的情况随机应变。当服务对象表现出过分亲近的行为时(如送礼物、请吃饭等),社工要立即拒绝,并告诉案主这样的行为是不允许的,及时遏止这种行为的发生。在专业关系结束后,社工除了进行情况跟踪、服务评估之外,切不可与案主有其他方面的接触,以免产生其他问题。同时,对于自己熟悉的人来寻求帮助时,社工应该将其转介给自己的同事或者在这方面有经验的同行,避免因为太过于熟悉而产生的双重关系。总之,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社工要严格要求自己,努力践行《守则》和机构的规定,避免自己陷入伦理困境中。

四、总结

社会工作伦理是社会工作的“生命线”,在实践中,社工很容易陷入各种伦理困境,双重关系是社会工作者在实务过程中比较容易遇到的困境,社工陷入双重关系的伦理困境有文化和服务两方面的原因,这样的困境会对社会工作者和服务过程都会有影响。所以在实务工作中,社工在处理与案主的关系时,要避免使自己陷入伦理困境,在与案主建立关系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时刻记住自己社工的角色,虽然可以借助其他手段与案主建立良好的关系,但是切不可让案主觉得这样的关系是朋友关系而不是专业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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