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规定了中药材或饮片炒制岗位的标准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药饮片生产过程中的药材或饮片炒制工序。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山东省中药炮制规范》2002年版 3 职责
操 作 员: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操作。
质 量 员: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符合工艺质量要求。 车间主任:负责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4 操作标准 4.1 炒制前准备
4.1.1 炒制前进行炒制车间内外,机器设备、工具的清场清洁检查工作,在有效期内的“已清洁”、“完好”状态标识。
4.1.2 穿洁净卫生统一的工作服,戴工作帽;毒剧药材应有防毒面具及胶皮手套。
4.1.3 准备好炒制工具,按《炒药机标准操作规程》调试好炒药机。 4.1.4 将“已清洁”标识取下换上填有相关内容的“生产状态标识”。 4.2 操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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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第一版 会签人: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共10页 执行日期 2013年 月 日 4.2.1 按生产指令领取原料和定量的辅料。检查原料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质量、产地,并填写原料标示卡。
4.2.2 按生产指令分别采用炒黄(含炒爆)、炒焦、炒炭、麸炒、土炒、米炒、蜜炙、酒炙、盐炙、油炙、醋炙等适当的方法进行炒制。 4.2.3 在生火同时须开动炒药机使滚筒旋转,待其滚筒内受热均匀,火候达到炒制要求时。放入原料,炒至被炒药材或饮片达到要求时,借减速器作用,呈逆时针运动而将药材或饮片倾出。 4.2.4 炒制完毕后,先熄火后停炒药机。
4.2.5 炒制后的药材或饮片应装于清洁容器内,应标明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炒制日期、操作人、复核人,作好炒制岗位生产记录。 4.2.6 进行炒制车间清场,并标明状态标识,经质量员检查合格后发炒制产品合格证及炒制岗位清场合格证。 4.2.7 工序合格产品转下道工序。 4.3 炒制的方法和质量标准
4.3.1 炒制后的中药材或饮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和《山东省中药炮制规范》2002年版。
4.3.2 炒黄的品种,净药材置炒药机内,用文火炒至表面表面呈黄色,或色泽加深,色泽均匀,或药材鼓起,或种皮爆裂并有药材固有香气时,取出,放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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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第一版 会签人: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共10页 执行日期 2013年 月 日 4.3.3 炒焦的品种,将净药材放置炒药机内炒至表面呈焦黄色或焦褐色,色泽均匀,内部色泽变深,有焦香气味时,取出,放凉。炒焦的品种易燃,可喷清水少许,再炒干或晒干。
4.3.4 炒炭的品种,将净药材置炒药机内炒至表面呈焦黑色,色泽均匀,内部焦黄色或焦褐色,并呈存性时,喷淋适量清水,灭尽星火,文火炒干,取出,及时摊晾,凉透。
4.3.5 麸炒的品种,先将炒药机用中火加热,均匀撒入麦麸皮,待冒烟时,投入净药材,快速翻动,炒至表面呈黄色,色泽均匀,具有药材或饮片固有香气时,及时取出,筛去焦麸皮,放凉。辅料用量为一般每100㎏净药材,用麦麸皮10㎏。
4.3.6 土炒的品种,先将炒药机用中火加热,加入规定量的灶心土细粉,待翻动土粉呈灵活状态时,再倒入净药材,翻炒至药材表面挂匀土色,透出药材与土的混合的香气时,取出,筛去多余的土粉,、放凉。辅料用量为一般每100㎏净药材,用灶心土细粉20㎏。
4.3.7 米炒的品种,先将定量的大米或小米用清水渍湿后,在炒药机内均匀的平铺一层,用文火加热,待冒烟时,迅速倒入净药材,用笤帚在米上轻轻翻动,熏炒至药物表面黄色或颜色加深时,及时并轻轻将药材扫出,筛去焦米,放凉;或先将炒药机加热,置定量的米于锅内,待冒烟时,迅速倒入药材,翻炒至药材表面呈黄色或颜色加深,米呈黄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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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第一版 会签人: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共10页 执行日期 2013年 月 日 时,及时取出,筛去焦米,放凉。辅料用量为一般每100㎏净药材,用大米或小米20㎏。
4.3.8..蜜炙的品种,先将定量的炼蜜用适量开水稀释后,加入净药材中拌匀,闷润,待蜜逐渐渗入药材组织内部,置炒药机内,用文火炒至表面呈黄色或色泽加深,松散不粘手时,取出,摊晾,凉透后及时收藏;或先将净药材置炒药机内,文火炒至色泽加深时,均匀地淋入炼蜜,拌炒至表面呈黄色,油亮,松散不粘手时,取出,摊晾,凉透后及时收藏。辅料用量一般每100㎏净药材,用炼蜜25㎏。
4.3.9..酒炙的品种,将净药材用定量的黄酒拌匀,闷润至黄酒被吸尽,置炒药机内用文火炒表面呈微黄色或色泽加深,嗅有药材与米醋的混合气味时,取出,放凉。辅料用量一般每100㎏净药材,用米醋20㎏。 4.3.10..盐炙的品种,将净药材用食盐水拌匀,闷润至盐水被吸尽,置炒药机内,用文火炒至表面呈黄色或色泽加深,并嗅有香气或逸出药材固有气味时,取出,放凉。或先将净药材置炒药机内,用文火炒至药材有热
感并微显火色,再喷洒一定量的盐水,再用文炒干,取出,放凉,含粘液质较多的药材一般采用后一种方法。辅料用量一般每100㎏净药材,用食盐2㎏。
4.3.11..油炙的品种,先将定量羊脂油放于炒药机内,用中火加热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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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第一版 会签人: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共10页 执行日期 2013年 月 日 后,倒入净药材,拌炒至表面呈油亮光泽羊脂油被吸尽时,取出,放凉。辅料用量一般每100㎏净药材,用羊脂油(炼油)20㎏。
4.3.12..醋炙的品种,先将净药材用定量米醋拌匀,闷润至米醋被吸尽,放在炒药机内,用文火炒至表面微黄色或色泽加深,嗅有药材与米醋的混合气味时,取出,放凉;或将净药材放在炒药机内,用文火炒至接近规定程度或药材表面微熔化发亮(树脂类如:乳香、没药),喷淋定量米醋,再翻炒至微干或显明亮光泽时,迅速取出,摊开,放凉。 4.4 操作注意
4.4.1 炒制前必须按大、中、小三档分别进行。
4.4.2 辅料的用量必须按生产指令要求的数量、规格添加。 4.4.3 炒制时,要严格控制加热火候和时间。
4.4.4 麸炒时,撒入麦麸皮时,要均匀撒于炒药机内,不要集中一起,出锅时要操作迅速,避免色泽不一,出锅后及时筛去麦麸皮,以防药材或饮片色泽变深。
4.4.5 土炒时,灶心土粉要炒至灵活状态时,方可投入药物,并适当减低火力,防止药材或饮片烫焦。出锅后应立即筛去土粉,以防药材或饮片焦化。
4.4.6 炒制过程中,要及时与炒制样品作对照避免炒制“不及”和“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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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第一版 会签人: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共10页 执行日期 2013年 月 日 4.5 复核与检查
4.5.1 炒制前认真核对原料的品名、规格等,并作好记录。 4.5.2 炒制后的药材或饮片必须符合工艺要求并经质量员检验复核。 4.5.3 炒制车间内机器、设备必须有运行状态标识,物料及生产废弃物必须分类别定置存放,并挂明状态标识。
4.5.4 在炒炭过程中,因温度高,易出现火星,及时喷淋适量清水熄灭,以免起火燃烧。出锅后,摊开晾至室温经检查无余热防止复燃。 5 卫生与清洁
5.1 卫生与清洁操作规定
按《生产岗位清场清洁规程》和《炒药机清洁规定》执行。 5.2 环境保护
5.2.1 炒制车间由于易产生大量的烟尘,必须装有通风、除尘、除烟设施,经处理后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后方可排放。
5.2.2 炒制车间由于温度较高,必须装有降温设施,确保符合操作环境要求。
5.2.3 炒制时所产生的废弃物要集中统一运至废弃物站。
5.2.4 炒制毒剧药材时所产生的废弃物统一销毁,深埋地下,并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监督。 6 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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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第一版 会签人: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共10页 执行日期 2013年 月 日 6.1 防火
6.1.1 炒制车间内配备的灭火器、消防水及消防工具,定期检查不得随意动用。
6.1.2炒药机传动部位密封良好,防护装置齐全,每班检查一次,保证炒药机正常运转。
6.1.3 由于炒制时产生大量的烟尘,应常清除与电机接触的部位,防止长时间磨擦产生火星。
6.1.3 炒药机电气线路接头必须接触良好,避免与粉尘接触产生火星,每班进行检查。
6.1.4 炒炭过程,及时喷淋适量清水熄灭,以免起火燃烧。出锅后,摊开晾至室温经检查无余热防止复燃。
6.1.5 炒制结束后,要及时灭掉火种,断绝火源。 6.2 劳动保护
6.2.1 炒制车间必须穿防尘工作服,戴防尘口罩;炒制毒剧药材或刺激性较强的药材时必须有胶皮手套及防毒面具。
6.2.2 炒制设备的电动机与传动部位应用防护罩罩好,以保证安全。 6.2.3 炒制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线路安装必须符合设备总电压的要求,并考虑高温、烟尘等使用环境要求,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6.2.4 炒药机转动时,精力集中,不准乱伸手,不准擅自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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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第一版 会签人: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共10页 执行日期 2013年 月 日 6.2.5 配电盘及机器不准用水冲刷,湿手不准合电闸。
6.2.6 由于炒药机锅口温度较高,炒炭和麸炒时,操作员不得面对锅口,避免高温着火伤及操作员。 6.3 异常情况处理
6.3.1 当炒药机发生异常声音时,应立即停车及时将炒药机内药物取出并报告车间检修后,确认不影响最终质量情况下继续加工。
6.3.2 当生产过程时间控制超出工艺规定的时限时,确认不影响质量情况下按合格处理。
6.3.3 当产品质量的外观不符合要求时确认影响产品质量时,应报废或销毁。
6.3.4..当炒制产品总收率超出工艺要求时,确认不影响质量情况下按合格处理。
6.3.5 电动机及配电盘出现问题时,必须请电工检修,不得擅自乱动。 6.3.6 当炒制毒剧或刺激性较强的药材时,在特殊劳动保护下,操作人员出现感觉身体异常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身体检查。 7 记录
炒制岗位生产记录
产品日期
生产日期 8
设备型号 炒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第一版 会签人: 生产数量 损耗数量 辅料品名 加水量 炒制时间 操作人 时投料数量 损耗率% 辅料数量 炒制火候 分复核人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共10页 执行日期 2013年 月 日 ~ 出料数量 炒制方法 辅料比率% 温度控制范围 时质量员 分 ××××检查情况 检查日期 辅料数量 辅料比率% 加水量 炒制火候 焦糊片% 灰屑杂质% 水分含量% 年月日时检查人 分~时质量员 分 备注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复核人
炒制岗位清场记录
序号 清场项目 清洁标准 清场结果 清场时间 清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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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第一版 会签人: 1 原料和产品 生产状态 标志 废弃物料 工具及器具 炒药机 送中间站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共10页 执行日期 2013年 月 日 □已清理 □未清理 □已清理 □未清理 □已清理 □未清理 □已清理 □未清理 □已清理 □未清理 □已清理 □未清理 □已清理 □未清理 月日 时分 检查人 2 生产状态标志已经撤清 3 废品收集清出岗位 4 水清洗,擦干净 5 水清洗,擦干净 按《生产岗位清场清洁规程》要求清理 按《生产岗位清场清洁规程》(更换品种)要求清理 6 生产环境 更换产品品种□ 7 如检查不符合要求,再清理记录: 不符合项: 清理方法: 清理人: 检查结果: 检查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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