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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作业指导书

2020-07-03 来源:客趣旅游网


新广州站及相关工程ZQ-2标

编号:ZQ2-AQZDS-001

预制梁场施工现场 安全用电作业指导书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 新广州站及相关工程项目二分部

2006年8月15日

1概述

为了规范我分部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我分部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3参照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2《广州地区电气设备装置规程》。

3.3《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 3.4《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86。

4职责和权限

4.1 分部主管工程师负责施工现场用电方案的设计。

4.2 工程、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用电方案的实施,分部安环室负责施工安全用电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4.3 电工负责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做到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4.4 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5实施要求

5.1作业人员管理 5.1.1电工

5.1.1.1电工必须由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电工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操作。

5.1.1.2电工应熟悉施工现场的各种电器设备,并能及时检查和定期保养。 5.1.1.3电工必须熟悉本施工现场的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执行。 5.1.2各类用电人员:

5.1.2.1使用设备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停止使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1.2.2停电检修时,在开关箱上必须挂有禁止合闸的警示标识。 5.1.2.3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5.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总容量50KW以上,都要有完善的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

5.2.1现场勘察、了解工程需要用电力、电源供给情况。 5.2.2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及结线图。 5.2.3进行负荷计算。 5.2.4选择变压器。 5.2.5制定用电安全措施。

5.3 配电室、自备电源的选址及要求。

5.3.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不受灰尘、蒸汽、腐蚀电解质污染、腐蚀及受潮的地方。

5.3.2配电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火、防水、防漏、防雨、防蛇鼠等小动物出入的措施,配备绝缘手套、绝缘鞋,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锁。 5.3.3配电室通道畅通,室内裸导电部分必须用金属网屏蔽,令操作人员不可触及。

5.3.4自备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室内严禁贮存油桶及其它易燃物体和杂物。

5.3.5发电机电源与外电线路电源互锁,严禁并列运行。 5.4 配电线路

5.1架空线必须采取外表加以绝缘保护的导线,负荷电流小于其允许载流量,线路末端电压偏移小于额定电压5%,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相线与零线要用颜色区分,并设在专用的电杆上,电杆应采用砼杆或木杆,木杆梢(尾)径不少于13cm。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为绑线拉线用,拉线宜用截面大于3×Ф4镀锌铁丝,在高于地面2.5米处设拉线瓷隔离,杆距小于25米,横担牢固,绝缘子固定电线,线距不得小于0.3米,排列整齐。

5.2电缆干线应穿管埋地敷设,埋深不小于1米,管内导线无接头,管口密封,严禁地面明设,并加以保护,避免机械损伤和电解质腐蚀。其接头设在地面上可靠的接线盒内,过机动车道段应用钢管护套,直埋式通过道段应铺砖保护或采用塑管护套。 5.5 配电开关箱

5.5.1配电系统应实行分级配电,总配电箱应靠近电源,分配电箱应设在负荷相对集中地。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二者距离不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 定式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米。

5.5.2配电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并应装设端正牢固,必须有效防漏、防灰尘。电源线、电闸插座用专用电板安装。

5.5.3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分别设置,不得破损、松动和有外露带电部分。金属箱体内所有漏电情况下可能带电部分必须接可靠的保护零线。开关上工作零线不应接保险丝,应接与零线截面相符的铜导线,确保零线不会熔断。

5.5.4开关箱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严禁用一个开关控制二个及以上用电设备。

5.5.5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规定,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工作零线必须插入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不得接入漏电保护器。

5.5.6配电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不得挂任何临时用电设备,并经常保持清洁。 5.6接地接零

5.6.1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采用三相五线保护接零系统,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中性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中性线都可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5.6.2施工现场引用外电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零线或作保护接地,但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5.6.3保护零线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5.6.4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5.6.5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线总配电箱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或末端作重复接地,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姆。 5.6.6施工现场高度超过30米的金属脚手架、井字架、门式架和塔吊等机械设备,在相邻建筑防雷装置保护范围外,应安装防雷装置,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30欧姆。

5.6.7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为一股导线,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作电气连接。不得用铝导体引接地下接地线,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严禁用大地作零线。

5.7用电设备的保护与要求

5.7.1外用电梯、井字架等垂直运输机械的上下极限位置安装限位开关,外用电梯桥厢内外均安装紧急停止开关,外用电梯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联锁装置的防护门。

5.7.2潜水泵外壳防护应符合防水密封8级要求,电源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并不得承受外力。

5.7.3交流弧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设置防护罩,二次侧电缆长度一般应在20米——30米为宜。

5.7.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管理应符合GB3787—83的规定,电源线不得有接头,外壳、手柄、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5.7.5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等级选择照明灯具,潮湿、导电良好场所使用的照明灯具采用安全电压。

5.8安全用电距离和外电保护

5.8.1外电线路下方不得搭设工棚、建造生产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

5.8.2在建工程及其脚手架、作业机械外侧边缘与外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少于下表: 外电线路电压 最少安全距离(m) 1千伏以下 1—10千伏 4 6 35—110 千伏 8 154—220千伏 10 330—500千伏 15 5.8.3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最低点与路面垂直距离不少于6米。 5.8.4施工过程中,由于特定环境和条件限制达不到(1)、(2)、(3)项要求时,要采取屏蔽遮栏等防护办法。

5.8.5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倒。在厂矿、居民住宅区施工时,要查明开挖位置是否埋有电缆,避免损伤电缆,防止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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