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凝土面层 1. 基层处理同水泥砂浆面层。 2. 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搅拌,必须搅拌合均匀。 3. 水泥混凝土面层不宜留置施工缝。当施工间歇超过规定的允许时间后,在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对已凝结的混凝土接槎处进行处理,用钢丝刷刷到石子处露,表面用水冲洗,并涂以水灰比为0.4-0.5的水泥砂浆,再浇筑混凝土,并应振捣压平,使用新旧混凝土接缝紧密,不显接头槎。 4. 混凝土表面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抹平工作,水泥终凝前完成压光工作。 5. 水泥混凝土面层浇筑完成后,应在12小时内加以覆盖和浇水,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具有足够的湿润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