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为推动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强化教科研工作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全面推进学校的素质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先导工程,是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新的生长点。
第二条 学校实施“科研兴校”战略,提倡广大教师做善教型和研究型相结合的新一代合格教师。
第三条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是全校每一位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教师是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主力军,广大教师要通过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条 学校教育科学研究以应用为主,必须与教育实践相结合,必须与学校的实际相结合,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 (二)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主管教学校长具体负责和指导教科室工作,教科室领导各学科教研组。 第六条 学校教科室具体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考评。
第七条 各科教研组长具体负责各学科组的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考评。 第八条 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接受并积极争取上级教科研部门、上级教研室等的业务指导,并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学校教育科研顾问,指导并参与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三)科研队伍管理
第九条 学校领导要做教育科研的带头人,要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研管理水平。
第十条 分管教育教学与科研的管理干部、各级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要求听全所有学科、各种类型的课,听课后及时检查教师备课情况,并与教师交换意见。
第十一条 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成员、各学科中心教研组长必须主持或带头参与指导一项课题的研究。
第十二条 40岁以下专任教师必须结合本校实际主持或积极参与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课题研究。
第十三条 努力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素养,定期邀请专家学者来校做教育科研讲座,每年不少于两次。
第十四条 积极扶持青年教师开展教育科研工作,以“传、帮、带”的师徒结对形式,促进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
第十五条 教科室要及时向教师提供有关的教科研信息资料,每位教师每周至少有一个单位时间进行教科研理论学习。
第十六条 教师必须注意资料的查寻、积累和交流。
第十六条 教师每学期结合自己的研究课题上一堂研究课,课前由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组织进行集体备课,课后由组长组织专题讨论,做好记录,使教育科研具体落实到为课堂教学服务。
第十七条 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教龄5年以下的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听课时认真做好记录,写好简评。
第十八条 40岁以下教师每一学期(45周岁以下的教师每学年)至少写一篇教育科研文章(包括案例分析),40周岁以下的教师每学年争取至少有一篇获奖或发表。 第十九条 学校保证教师参加与本学科直接相关的教研、学术交流活动,并为教师外出参观学习提供方便。
第二十条 教师应努力学好电脑,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术。
(四)课题管理
第二十一条 教科室负责每年制定教育科研课题指南,为教师选择申报课题提供参考。 第二十二条 教师申报课题以应用型课题为主,一般教师主要解决实际教学中的疑难问题,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心组成员应进行较为深入的课题研究。 第二十三条 教师申报课题应填写课题申报表,并制定较为具体的实施计划,报教科室审批并备案,校级课题实施周期一般为一到三年。
第二十四条 教科室负责学校教师课题的申报、审批及检查实施工作,并积极向市、县教科院推荐学校的优秀课题。
第二十五条 教科室负责校级课题的过程实施的监督、考评和鉴定工作,结题时课题按照校级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要集中力量保证国家级、市级课题、县级课题的实施。 第二十七条 重点课题研究实行组长负责制,并在经费上予以重点保证。
(五)成果及奖励
第二十八条 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在教育科研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
第二十九条 组织教育科研成果交流会,每年编印一本教科研论文(案例)集。
第三十条 教师教科研工作完成情况列入教师目标管理考核条例。
第 三十一条 每年进行一次评选优秀教研组。
六、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应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断改进、不断完善,并由学校教科室负责解释。
二、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科研课题的管理,提高教育科研的水平和效益,促进学校的教育改革,特制定本方法:
(一)选题
教科研课题研究,必须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在科研课题立项之前,要了解所选内容的研究动态、研究成果,掌握省内外(甚至国内外)的
背景材料,避免低层次的重复研究,对所选择客体的研究意义,要有充分的认识。研究目标清楚、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步骤明确、研究方法和途径切实可行,研究的成果在预定的时期内有把握完成。课题研究人员要有科研意识、成果意识、教育情报意识,要有不辞辛苦、执著追求的精神。课题组要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措施。 (二)课题组成员:
1.课题组长:课题申请人是课题研究实际的主持者,是课题设计、方案实施、协调研究力量的主要策划者,是课题的主研人员。
2.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承担主要研究工作,应一起解决研究的重点和难点,在理论上和操作上有所创新。
3.课题组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设指导小组(或顾问小组),指导人员(或顾问)应对课题研究起实质性的作用。 (三)课题的申请:
1.课题申请人填好课题申请书,写好研究方案,送学校教科室申请立项。
2.校教科室初审后,组织课题的论证小组,对课题研究方面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课题申请人根据论证小组的意见,对研究方案进行修改。论证小组填写论证报告。
3.经学校教科室和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申报课题即被正式立项,可以开题研究。 (四)课题的实施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组自身的管理工作是完成课题的重要保证,课题组长要加强管理工作。主要管理工作如下:
1.研究计划的具体落实: 将研究方案中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定出每个阶段的分布目标,对所有应完成的任务进行分工,落实到人,定出时间,安排日程表,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2.收集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1)研究人员要做好研究的记录,要及时记录研究过程中的心得体会、经验教训、方法效果、典型个例,做好研究会议的纪录,收集好调查测试、过程评价和各类的数据和材料。写出研究过程和大事记。
(2)收集、整理、保存在研究过程中的各种图片资料、声像资料、电教软件和研究小结、阶段总结、经验文章、研究论文、著作等
(3)收集好在报、刊上发表过的有关研究内容的论文、简讯(包括他人对本课题的有关评价)和研究过程中获奖的证书、作品。
(4)收集好立项申请书、论证报告、研究方案(包括修改后的方案)、各种审批手续、阶段成果、结题申报、结题的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检测报告、结题的评审记录、评委的鉴定意见。
(5)收集好研究成果的推广运用及效果的反馈意见。
以上资料,经整理后,进入课题研究档案。档案管理将作为科研工作评奖的重要条件。 3.课题组要定期召开研讨会交流经验,研究进展情况。课题组长要检查方案的执行情况。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调整研究方向,处理研究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以保证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
4.课题组要及时地向科研管理部门上报研究小结、阶段研究报告、论文,上报阶段研究的作品、现代教育技术软件、图片资料和其他文字资料。课题组要组织课题研究的公开课,虚心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要做好研究工作的宣传和报道。
5.课题组要组织研究人员定期学习科研理论和方法,进一步认识自己研究的目的、任
务和操作要点。有条件时,可外出学习或请专家来指导。研究人员要注意收集与本研究有关的各种资料,善于吸收他人的研究思路、研究经验、研究成果,努力提高自身的研究水平和能力。
6.在实施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动应及时通知教科室。 (五)课题的评审 课题研究工作结束后,课题组长提出结题申请报告,按照级别由学校教科室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织结题评审小组,作出书面鉴定意见。提出结题申请,课题组应报送下列材料: 结题申请报告、课题研究成果[相关的论文、著作、资料汇编、音像资料、电教软件、获奖成果(含学生)]、研究报告、阶段计划、阶段总结报告 (六)课题的奖励
学校对已结题的科研课题,根据应用和推广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奖,对参加科研课题研究的人员也根据研究成果进行一定的奖励,以鼓励研究人员。 (七)课题成果的认定
参加科研课题研究人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本人的业务档案,作为晋升职称、评优、评先或破格提升的重要依据。 (八)教科室课题常规管理
负责课题的申报、初审、论证等工作。 负责课题的结题评审工作。 负责课题实施的过程管理工作。
(1)检查和督促各课题组认真执行方案的情况。 (2)指导课题研究工作。 (3)加强课题的中期评估。
(4)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课题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5)做好各课题的档案管理工作。
(九)以上八条主要针对校级课题。国家级、市、县级管理课题,也可参照执行。 (十)本办法未尽事项由教科室解释。 三、教科研资料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学校全体老师教科研工作的提高,使教科研工作规范化,教师的教科研资料由学校教科室统一管理。参加课题研究的教师,课题申请报告、相关的计划、小结等一些资料一式两份,交一份学校教科室存档。课题组工作情况及时记载,每月底交教科室检查,学期结束送学校教科室存档。
教科研课题结题后,将课题研究结题报告及相关资料送交学校教科室存档。 建立健全教科研资料档案,开展教科研资料展评工作。教师教科研情况记载和资料评比,作为推选先进(科研)个人或优秀课题组的重要参照条件。 四、教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1.学校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教科室具体负责。
2.科研成果必须由教师个人或研究组申报,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3.评选应从研究的指导思想、学术价值、研究方法和教育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优秀教科研成果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5.参加评选的教科研成果,所有材料必须资料详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文风较好。
6.课题研究必须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研究应有独立创新的
见解,符合教育规律,效果好,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7.课题研究要有(1)课题申请表(2)研究方案(计划)(3)课题研
究材料(含成果)(4)课题研究过程记录(5)结题申请报告(6)结题报
告(7)课题管理部门鉴定
8.校级以上课题也列入评选范围。
教育科研成果奖励细则(修订稿)
1、教学、德育、管理、科研等研究课题立项、结题津贴奖励标准
级 别 立项 结题
校 级 50 30
县 级 200 100
市级及以上(个人) 500 300
市级及以上(集体) 1000 500
2、科研课题成果奖奖励标准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校 级 100 80 50 30
县 级 500 300 200 100
市级及以上(个人) 1000 500 300 200
市级及以上(集体) 3000 1500 1000 500
3、教学论文评审奖励标准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校 级 80 60 40 20
县 级 100 80 50 30
市级及以上(个人) 300 200 100 50
市级及以上(集体) 500 300 200 100
4、教学论文发表奖励标准
级 别
校级刊物 80
县级刊物 100
市级刊物及以上 200
注:其余民间组织的,一律不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