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临床“危急值”的管理,确保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医师, 以便临床医师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确保病人的医疗安全,杜绝病人意 外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是指检验、检查结果与正常预期偏离较大,当出现这种检 验、检查结果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危险边缘,临床医生如不及时处理,有 可能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这种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数值称为危急值,危急值也称为紧急值或警告值。
二、各医技科室(医学影像科、B 超、心电图、内窥镜等)全体工作人员应 熟练掌握各种危急值项目的“危急值”范围及其临床意义,检查出的结果为“危 急值”, 在确认仪器设备正常,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复核后,立即电话报告临 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在《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中详细做好 相关记录。
三、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 命,确保医疗安全。
四、具体操作程序: 1、当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仪器和检查过程是否 正常,在确认仪器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 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检查者立即电话通知患者所在临床科室或门急诊值班 医护人员,并在《检查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查日期、患者 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复查结果、
临床联 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报告人、备注等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发出。检验 科对原标本妥善处理后冷藏保存一天以上,以便复查。 2、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须紧急通知主管医师、值班医师或科 主任,临床医师需立即对患者采取相应诊治措施,并于 6 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检查报告结果和采取的诊治措施。 3、临床医师和护士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 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复查结 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 检查科室应重新向临床科室报告 “危急值” , 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 的原则。
五、“危急值”报告涉及所有门、急诊及病区病人,重点对象是急诊科、 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六、“危急值”报告科室包括:检验科、放射科、CT 室、超声科、心电图 室等医技科室。
七、为了确保该制度能够得到严格执行,医教科定期对所有与危急值报告 有关的科室工作人员,包括临床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危急值数值及报 告、处理流程。 八、“危急值”报告作为科室管理评价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医教科对科 室的危急值报告工作定期检查并总结。重点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 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措施。
危急值报告流程 发现检验、检查结果异常 ↓ 确认“危急值” (与“危急值”列表比对) ↓ 将“危急值”通知临床科室 (电话通知为主要方式) ↓ “危急值”报告后进行记录 ↓ “危急值”检验、 检查报告单发放 (标记: 建议复查)
病房、门急诊危急值处理流程 病区、门急诊医生、护士接到危急值报告后, 及时将结果记录在危急值登记本上 确认该结果是否与临床病情相符合 复检 与临床不符合时 与临床相符时 主管医师 6 小时内,在病程记录或门诊 病历中据实记录危急值结果及救治措施 主管医师及时上报上级医师或 科主任,并实施救治
附件 1: 临床检验“危急值” 危急值 项目名称 白细胞计数(WBC) 中性粒细胞(NEUT) 血小板计数(PLT) 血红蛋白(HGB) 凝血酶原时间(PT)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 时间(APTT) 纤维蛋白原(FIB) 血糖(成人)(GLU) 血糖(新生儿)(GLU) 血钾(K) 血钠(Na) 血钙(Ca) 总胆红素(TBIL) 肌酐(Cr) 尿素氮(BUN) 血、尿淀粉酶(AMY、u-AMY) PH 血 气 分 析 PCO2 PO2 HCO3 血氧饱和度 血液、脑脊液、胸腹水等 标本培养 mmHg mmHg mmHg % 单 9 位 低于(≤) 高于(≥) 30 2.5 0.5 50 50 200 30 70 1 2.2 1.7 2.8 120 1.5 8 22 16.6 6 160 3.5 307.8 530 18 正常参考值 上限 3 倍以上 7.25 20 45 10 75 发现病原微生物、曲霉菌 40 7.55 70 备 注 ×10 /L ×10 /L ×10 /L g/L 秒 秒 g/L mmol/L mmol/L mmol/L mmol/L mmol/L μ mol/L μ mol/L mmol/L U/L 9 9 静脉血、末梢血 静脉血、末梢血 静脉血、末梢血 静脉血、末梢血 抗凝治疗时 静脉血 血浆 血清 血清 血清 血清 血清 血清(新生儿) 血清 血清 血清、尿液 动脉血 动脉血 动脉血 动脉血 动脉血 2、微生物辅助检查:无菌部位标本革兰氏染色发现病菌,无菌部位标本细菌培养细菌生长。血培养阳性、 脑脊液培养阳性、大便沙门氏菌或志贺氏菌阳性、霍乱弧菌、致病性大肠杆菌阳性。 3、其它特殊情况如 HIV 抗体阳性等按正常渠道上报。 注:对于未定为危急值的检验项目,有可能危及生命的,检验科也应立即通知临床。
附件 2: 医技检查“危急值” 一、医学影像科“危急值”报告范围: 1、中枢神经系统: ①严重的颅内血肿、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急性期; ②硬膜下/外血肿急性期; ③脑疝、急性脑积水; ④颅脑 CT 或 MRI 扫描诊断为颅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范围达到一个脑叶或全脑 干范围或以上); ⑤脑出血或脑梗塞复查 CT 或 MRI, 出血或梗塞程度加重, 与近期片对比超过 15% 以上。 2、脊柱、脊髓疾病: X 线检查诊断为脊柱骨折,脊柱长轴成角畸形、椎体粉碎性骨折压迫硬膜囊。 3、呼吸系统: ①气管、支气管异物; ②液气胸,尤其是张力性气胸; ③肺栓塞、肺梗死。 4、循环系统: ①心包填塞、纵隔摆动; ②急性主动脉夹层动脉瘤。 5、消化系统: ①食道异物; ②消化道穿孔、急性肠梗阻; ③急性胆道梗阻; ④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⑤肝脾胰肾等腹腔脏器出血。 6、颌面五官急症: ①眼眶内异物; ②眼眶及内容物破裂、骨折; ③颌面部、颅底骨折。 二、B 超“危急值”报告范围: ①急诊外伤见腹腔积液,疑似肝脏、脾脏或肾脏等内脏器官破裂出血的危重病 人; ② 急性胆囊炎考虑胆囊化脓并急性穿孔的患者; ③考虑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④怀疑宫外孕破裂并腹腔内出血; ⑤晚期妊娠出现羊水过少并胎儿呼吸、心率过快; ⑥心脏普大并合并急性心衰; ⑦大面积心肌坏死; ⑧大量心包积液合并心包填塞。 三、心电图“危急值”报告范围: 1、心脏停搏; 2、急性心肌缺血; 3、急性心肌损伤; 4、急性心肌梗死; 5、致命性心律失常:①心室扑动、颤动; ②室性心动过速; ③
多源性、RonT 型室性早搏; ④频发室性早搏并 Q-T 间期延长; ⑤预激综合征伴快速心室率心房颤动; ⑥心室率大于 180 次/分的心动过速; ⑦二度 II 型及二度 II 型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 ⑧心室率小于 40 次/分的心动过缓; ⑨大于 2 秒的心室停搏 四、内窥镜检查: 1.胃肠腔或支气管内异物。 2.急性活动性出血。 3.术中出现穿孔、出血等严重并发症。 4.检查前患者生命体征不稳、SaO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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