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统计业务流程(暂行)
为规范开展统计业务,保证统计业务的正常有序,特制定本业务流程。
一、 数据统计流程
1、计划财务部牵头,组织总行数据统计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监管部门金融统计规定,制定全行本年统计工作的相关制度及规定。
2、统计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确定的统计工作相关制度及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数据。
3、总行数据统计人员对数据复核,汇总数据指标,并进行分析。
4、复核无误的数据,生成报送数据,报送监管部门。
5、当统计内容、规则等发生变动,总行统计部门需要及时更正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报送系统的调整及测试,并向全行统计人员提供培训。
二、 会计数据金融报送流程
1、监管报送系统自动采集数据。
2、基层行、总行相关部门根据会计报表复核系统生成的统计数据,复核无误后系统数据达到计划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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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行计划财务部对各部门/基层行复核后的数据进行核对。
4、核对有误的及时纠正并对相应部门/基层行内控扣分;核对无误的,生成报送数据。
5、向人民银行报送数据,并备份数据。
三、 信贷数据金融报送流程
1、监管报送系统自动采集数据。
2、监管报送系统无法自动采集的数据,由相关部门或基层行统计人员,按照卡、账、登记簿和业务报表,手工填报数据。
3、基层行、总行相关部门对报送数据确认无误后,报送到总行风险管理部。
4、总行风险管理部对各部门/基层行确认后的数据进行核对。
5、核对有误的及时纠正并对相应部门/基层行内控扣分;核对无误的,补充完整金融统计集中报送系统的数据并生成报送数据。
6、向人民银行报送数据,并备份数据。
统计业务流程有变更的,总行将更新统计业务流程,各部门、基层行须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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