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掌握我司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情况,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及时有效的预防各类建筑质量安全事故。进一步做好公司对各项目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和重大质量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完善企业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全面推动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及质量创优意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生产例会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生产例会的召开时间:
定为每月的月底进行,具体的召开时间由公司安监部另行通知。
第二条 安全生产例会的参加人员:
公司领导、安全监督部、工程管理部、各项目部工地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和公司派往驻项目部专职生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安全生产例会的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及质量创优工作,制定合理完善的生产工作计划。
(二)项目部以书面形式汇报本月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作总结(包括项目工作进度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项目整改落实情况等存在的问题,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通报本月公司对项目部或工地的质量安全检查情况、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以及奖罚情况。
(四)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 会议要求及纪律: (一)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公司负责人请假。如无故缺席例会,将处罚该项目部人民币500元/次,并列入该年度考核内容。
(三)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四)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五条 项目部人员参加例会的差旅费由其项目部负责。 第六条 本制度从二○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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