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修)订教学计划 由 系部专业负各教师 责人负讨论提 责拟订出原则 教学计意见 2、排课
教务处根据 下发开课计 划
3、调停课 课教师填写任调停课申请表 系主任审 核 教务处审核 专业负责人安排任课教师 系部主任签字 教务处安排课表 系部主任签署意见 教务处审批 教学秘书负责通知教师和学生
4、教学检查(含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 教务处检查情况通告各系组织教务部组织检查(抽 下发教相关单位 教学自查)各阶段各教学环 学检查查 节
5、考试命题、制卷 系部组织任课教师进打印A、B卷教务处印发试卷 行命题(A、B卷),系部主任审 上交教务处并核命题审批 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 且发送电子版 表
6、成绩管理
7、课程重修管理
任课教师网上录入成绩,确认无误后按自然班打印成绩单,由任课教师及系部主任签字 成绩单送系部存档 各系教学秘书确认数据完整无误后告知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提交成绩总库
符合重修条件的学生,在每学期结束 提出下前 学期课一 程重修申 请 系审核汇总 教 务处 审批后 开班 教务处下达开课通知书 承办单位报开课复知书 跟班 系教学秘书通知学生上课 考试成绩报送按成绩管理流程进行
8、教材预订
教务处向各系发出征订通知 各系安排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开课计划)、教学大纲及教材规划等选订教材,填写教材征订表 系部主任审定签字,汇总教务处 教务处汇总后,经学院分管院长审批后,组织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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