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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休闲学研究中的若干概念

2020-11-15 来源:客趣旅游网


第24卷第6期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2年11月 Vol. 24 No.6 Journal of Tangshan Teachers College Nov. 2002

谈休闲学研究中的若干概念

刘邦凡,吴 勇

(燕山大学 政治学与行政学系,河北 秦皇岛 066004)

摘 要:就休闲研究中的若干概念“休闲”、“休闲学”、“休闲消费”、“休闲产业”、“休闲经济”、“休闲文化”、“休闲价值”等进行了讨论和界定。

关键词:休闲;休闲学;休闲消费;休闲经济;休闲文化

中图分类号:G1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15(2002)04-0043-04

一、什么是休闲

“休闲”一词,根据我国常用词典的解释是:休息,闲暇。当然,这样的解释只是字面的意义,作为当今世界范围内的新兴社会经济现象和事业,“休闲”无疑还是一个尚需讨论的概念。

在我国,就“休闲”概念的界定而言,有十余位学者发表过自己的见解,其中以如下几位学者意见为代表:

(1)马惠娣认为:“休闲是指已完成社会必要劳动之外的时间,它以缩短劳动工时为前提,劳动工时的缩短会使劳动时间更紧凑,劳动条件更好,休闲活动更丰富,对劳动产生更有益的影响。因此,休闲是一个国家生产力水平高低的标志,是衡量社会文明的尺度……”[1]

(2)许斗斗说:“休闲作为人类的一种现代社会现象,在本质上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一种方式,……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休闲活动,笔者认为,本质上应该属于人们的社会交往的范围,这不仅因为休闲活动是人们实际的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而且由于休闲本身也是一种精神体验和享受,一种人在休闲活动时对人与休闲环境(存在的“在构性”)融合的感觉。”“休闲,作为人的生活方式,是人的价值存在的一种表现……休闲只有在人的动态存在,即‘成为’和‘去生存’(海德格尔)的意义上才是一种本真的含义,对人才是一种体验和享受。”[2]

(3)邓崇清认为,“休闲也叫闲暇,……可以给休闲或闲暇下这样一个定义:一天中扣除满足正常生理需要之后所剩余的那部分不能用来获得或创造收入,甚至还要为此消耗收入的法定时间。”[3]

(4)楼嘉军认为:“所谓休闲是个人闲暇时间的总称,也是人们对可自由支配时间的一种科学和合理的使用;休闲活动虽然与人们所从事的日常工作毫无关系,但与劳动并不

冲突,休闲活动是人们自我发展和完善的载体。”[4]

(5)季国清认为:“休闲是指争取生存时间之外的体悟人生和领略自我的时间。……一种体现生命权力的人类行为。”[5]

(6)刘啸霆认为:“人类的休闲至少可分为这样几个层次:1)休息,如睡眠等,这是在劳动的间歇为缓解疲劳而进行的一种自发的休整,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劳动;2)闲暇,即空闲,是有了相对自由的时间而未能有目的地安排休闲活动的闲散状态,如北方农村传统的“猫冬”习俗;3)有意休闲,即把休闲当作一种有意识有准备的活动,追求一定的休闲质量,其隐含的目的还是为更好地劳动;4)追求休闲意蕴,这是在有了相对充裕的自由时间,从而把休闲本身当作直接目标的一种社会行为。……只有第四种属于休闲就是休闲,这是真正的休闲。”[6]

(7)季忠认为:“休闲是现代人的一种生存方式和存在状态”,“是主体自由自在活动的过程”。[7]

(8)梁颖提出休闲“是有计划地暂时停止日常工作,以刻意安排参加各种与本职工作完全不同或毫无关系的活动来摆脱日常工作、劳动所带来的各种精神压力,并利用这些活动与日常工作之间的极大差异性来恢复消耗的体力和精神,弥补智力磨损,获得新的知识和新的灵感,增强创造力”。[8]

国外学者对“休闲”的界定,在时间上比我国久远,在数量上比我国多。常常见到的有以下几种。

(9)托马斯·古德尔、杰弗瑞·戈比,他们认为:“休闲一般被定义为空闲时间,即除了工作和其他责任之外的时间。”[9]

(10)约翰·凯利却说,休闲普遍地是一种自由状态,是一种在摆脱义务责任的同时对具有自身意义和目的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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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1-10-08

作者简介:刘邦凡(1967-),男,重庆涪陵人,燕山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系副主任,讲师,南开大学哲学系博士生。 - 43 -

第24卷第6期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2年第6期

动的选择。“休闲最好被理解为一种‘成为状态’(state of becoming),也就是说,休闲并不仅是当前的显示,而是动态的,它包含许多面向未来的因素,而不仅仅是现状的形式、情境和意义。因此,应该通过等行为取向而不应以时空、形式或结果来对休闲加以界定。”[10]

(11)1970年联合国出台的《消遣宪章》指出:“消遣时间是指个人完成工作和满足生活需要后,完全由他本人自由支配的一段时间,它为补偿当代生活方式中的许多要求创造了条件。它通过身体放松、竞技、欣赏艺术、欣赏科学和大自然,为丰富生活提供可能,还为人们提供了激发基本才能的条件,建立于闲暇时间基础之上的行为情趣,或者是休息、娱乐,或者是学习,交往等,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获得一种愉悦的心理体验与满足,产生一种美好感。”[11]

(12)美国《里特莱辞典》对“休闲”诠释为:离开正规的业务,在正规时间里进行娱乐和活动。[4]

(13)法国建筑师科尔比西埃说:闲暇这个词决不反映一种不应提倡的情况,而是一种付出劳动的巨大努力,一种发挥个人主动性、想像力和创造性的劳动;一种既不能出售也不能盈利的忘我的劳动,闲暇是走出“机器”这座大门,闲暇能为每个家庭带来幸福。[4]

(14)法国社会学家杜马兹迪埃指出:所谓休闲,就是个人从工作岗位、家庭、社会义务中解脱出来,为了休息、为了消遣或者为了培养与谋生无关的智能,以及为了自发地参加社会活动和自由发挥创造力,是随心所欲的总称。[4]

从这些定义来看,国外学者对“休闲”概念的理解与把握,与我国学者相比较,基本上是一致的:一是认为体现“休闲”的直接存在物是“时间”,而且这样的时间是人们求得必要生存需要之外的时间;二是具体的休闲呈现物是一种表现人类生活方式的动态的状态或过程;三是认为休闲的存在价值主要体现在人们“体悟人生与领略自我、自我发展与自我完善、实现自由”三个需要之中。与国外学者对“休闲”概念的理解相比,我国学者对“休闲”内涵与价值的理解是比较直接的,国外比较着重休闲概念的精神价值的描述,这其中以瑞典哲学家皮普尔(Josef Pieper)的论断为代表,他指出:“休闲是人的一种思想和精神的态度,它既不是外部因素作用的结果,也不是空闲时间的必然,更不是游手好闲的产物,而是人们的一种精神的态度,即人们保持的平和宁静的态度,也是人为了使自己沉浸在平和心态中、感受生命的快乐和幸福。”[12]这一论断一直影响着西方休闲学研究,成为西方休闲学研究的价值框架之一。我们认为皮普尔的论断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二、休闲学与休闲科学

我国学者对于“休闲学”概念界定甚少,其中以马惠娣、刘耳的观点为代表。马惠娣、刘耳认为:“休闲学,是以人的休闲行为、休闲方式、休闲需求、休闲观念、休闲心理、- 44 -

休闲动机等为研究对象,探索休闲与人的生命意义和价值,以及休闲与社会进步、人类文明的相互关系。”[9]“休闲学”的英译是“Leisure Studies”。马、刘二学者的这一定义无疑具有创造性和相当的合理性。

但必须指出,“休闲学”不能理解为“休闲科学”的简称。“休闲科学”英译是“Leisure Science”。二者有着紧密的联系,也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正如“政策学”与“政策科学”、“系统论”与“系统科学”的关系一样。从学术级别或学科层次看,休闲学只是围绕“休闲”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而展开学术研究的学科,而休闲科学则主要是围绕现实的社会、政治、经济中的休闲问题展开学术与非学术研究的学科;前者只可能形成单一学科,后者则能形成一个庞大的学科群体,如休闲经济学、休闲社会学、休闲文化学、休闲产业学、休闲工程学、休闲心理学、休闲伦理学、休闲人类学、休闲教育学、休闲技术学、休闲产品学、休闲管理学、休闲美学与艺术、休闲思维学、休闲哲学、东方休闲史、跨文化休闲学等,很明显,这些学科的建构与发展并不仅仅就“休闲”研究而一蹴而就的,它们需要与其他学科,例如工程学、经济学、管理学、思维科学等结合起来,而且一旦形成,更大程度上靠近或属于这些学科领域,因此,单有“休闲学”是不可能一揽现实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中的休闲问题研究的,惟有建立“休闲科学”以揽之。

因此,如果说,休闲学以“休闲”为该学科建构的主题词项(主体词项),以“人类休闲现象”为该学科研究的逻辑起点,那么,休闲科学的研究对象则是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中的休闲问题,其研究的逻辑起点则是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为什么“休闲”或“休闲问题”不能成为“休闲科学”的逻辑起点呢?这主要在于“休闲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休闲或休闲问题”之诠释,要达到的根本目标是建立起关于休闲的一门学科;而休闲科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和达到的根本目标是实现休闲在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中的最大价值,当然也不排除“休闲学”对于社会政治经济的休闲价值实现的贡献,也不排除“休闲科学”发展成为一个系统的学科。指出二者的不同表明二者不可替代,各有各的侧重点。

三、休闲消费、休闲产品、休闲产业与休闲经济 有休闲就有消费,休闲消费的概念很明显,就是指人们在休闲活动中物质与精神产品的消费。休闲消费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类:以是否支出货币为标准,分为支出性消费和非支出性消费;以消费场所为标准,分家庭居室内和居室外休闲消费;以国界为标准,分国内休闲消费和跨国休闲消费;以消费档次为标准,可分为高中低等级别的休闲消费;以对身心健康是否有益为标准,分为健康型与有害型休闲消费;以内容为标准,可分为保健型消费、美容型消费、餐饮型消费、娱乐型消费、消遣型消费、情感型消费、知识型和增智

刘邦凡,吴 勇:谈休闲学研究中的若干概念

型消费、综合性消费。与一般生活消费相比,休闲消费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消费的质量和品位高,相当多的休闲消费具有高消费的性质;二是消费的弹性大,数量和时空都具有较大的变化性;三是对消费的品种和质量无止境的追求;四是劳务和精神消费所占比重大,甚至居于主导地位;五是具有更大的外部效应,有益于身心的休闲消费能焕发人们的精神,净化社会的风气,和谐人际间的关系,充溢人世间的关爱,从而有利于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作生产率的提高;而有害身心的休闲消费则会毒化社会风气,使人萎靡不振,殃及生态环境,导致道德沦丧、犯罪率增加,最终阻碍社会进步,危害经济发展。

所谓休闲产品,就是指那些满足人们愉悦身心、体验人生价值、享受生活乐趣,彰显人文文化功能的、为休闲目的而消费的物质产品。休闲产品与其他一般产品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休闲产品所含的文化信息、发挥的文化功能比一般消费产品要多得多。休闲产品可以分为很多种类,如,根据人们的休闲活动种类可以分为音乐活动产品、艺术活动产品、美术活动产品、园艺活动产品、集邮活动产品、摄影活动产品、体育活动产品、竞技活动产品、节庆活动产品、旅游活动产品、民俗活动产品、影视活动产品、聚会活动产品、娱乐活动产品、消遣活动产品、宴请活动产品等;也可以根据产品所蕴涵的人文文化或功能的差异分为地域特色饮食产品、艺术风情服饰产品、文化装饰建筑产品、艺术修饰日用产品、文化用品专用品、文化修饰消费产品、公共设施文化产品、生态环境保护产品等。

休闲产业,作为一个名词在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出现,是近几年的事,但作为一个事业,却是由来已久的,只不过我们的提法称谓不同罢了。我国近几年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第三产业,其中的大部分就属于休闲产业。也就是说,所谓休闲产业指以旅游业、娱乐业、服务业和文化业为龙头而形成的满足人们休闲需求的经济形态和产业系统,一般包括国家公园、博物馆、体育(运动场馆、运动项目、设备、设施维修)、影视、交通、旅行社、餐饮业、社区服务等以及由此连带的产业群。休闲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分界还有待于人们的讨论或政府的划定,但从我国目前所称谓的“第三产业”中划出一块称其为休闲产业,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更具实践意义和经济价值。

对于什么是休闲经济,这不仅仅是一个学术概念问题,更是一个关系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事业问题,因此,我国对休闲经济作出准确的定义或界定,尚需等待一些时日。当然,这与从学术的层面对其讨论并不矛盾。尽管休闲经济日渐成为我国学术生活中的常用词,但对其加以界定的学者并不多,主要有马惠娣、王宁等。王宁认为:休闲经济是由经济休闲化所带来的后果,经济的休闲化是休闲经济呈现的主要原因。音像书刊电视等传媒、工艺、园林、影剧院、博物馆、

体育产业、业余爱好俱乐部、电子游戏室等娱乐业、餐馆酒吧、桑拿按摩、旅游摄影、收藏等领域构成休闲经济和休闲产业。马惠娣认为:“休闲与经济有着内在的联系,政府可以根据休闲时间的长短,制定新的经济政策促进不同方面的消费,调整新的产业结构,建立新的市场,同时,只要人们以消费语言来定义休闲,那么休闲与经济的关系就愈密切,并成为可能的经济收入。休闲经济作为经济学的组成部分,它主要研究人的休闲行为中的投入与产出,休闲创造的产值,休闲经济的运行规律,休闲行为和经济的变量关系等。”[1]比较起来,马惠娣的论述更具有说服力。

事实上,休闲消费、休闲产品、休闲产业与休闲经济是浑然一体的,有消费,就有被消费的对象,这样的对象就是产品,要有产品,就要有产生产品的事业,这样的事业达到一定的程度就形成产业,这样的产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也就形成一种推动社会政治经济进步的经济形态。

四、休闲文化、休闲环境与休闲价值

休闲的最大特点是它的人文性、文化性、社会性、创造性,它对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对人的全面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谓休闲文化就是指人在完成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后,为不断满足人类多方面需要而处于一种文化创造、文化欣赏、文化建构的生命状态和行为方式,休闲的价值既在于实用,更在于文化。休闲文化首先是一种文化,因此,它具有文化的基本特征,例如民族性、地域性、历史继承性等。这就决定了休闲文化不可避免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我国,要大力发展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休闲文化,这样的文化本质上是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同样,在一个地区,要发展的是推动本地区社会政治经济进步的休闲文化。因为,“休闲文化作为一种特殊文化形态,它既反映时代风貌,更能体现人的本质与本性,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缩影,而且,透过休闲文化可以了解其他文化形式,折射出人的追求与品位,休闲文化总是与一定历史阶段的政治经济道德伦理水平紧密相连,并相互促进。”[1]

休闲的主体是人,而休闲的客体则是休闲主体所处的场所、条件、情景、时间、文化、社会政治经济状况等一切外在物,包括硬软两个方面,硬环境指提供给人们休闲和从事休闲活动的一切物体实在物,如休闲产品、休闲设施、休闲场地等;软环境指社会(社区)或政府提供给人们从事休闲活动的政策、措施、时间、政治经济保障等行为因素以及休闲或休闲活动所处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休闲环境是否良好,决定着人们休闲质量的好坏,没有良好的休闲环境,就不可能有较高的休闲质量;没有一定的休闲环境作保证,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休闲和休闲活动。另外,休闲文化与休闲环境,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文化可以是环境的一个因素,环境又可能成为文化的一部分。

休闲,是否具有价值?具有什么价值或哪些方面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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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这是值得讨论的问题。事实上,当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出现休闲现象和事业时,“休闲”作为一种存在,本身就具有社会政治经济的客观价值。当然,我们讨论休闲的价值时,着重需要考虑的是休闲对人的价值作用和价值取向,换句话说,休闲对于人,是一种什么需要,物质的、精神的还是二元的,客观的、主观的还是两方面的,自然的、本能的、社会的还是文化的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学术层面讨论休

闲的价值,要问答的问题是:休闲对于体现和解释人为何存在有何作用?事实上,休闲的最大价值就在于:休闲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和解释人的生存意义或生命价值。

一方面,休闲价值的取向确定什么样的休闲文化和休闲环境;另一方面,有什么样的休闲文化和休闲环境,也就决定了人们的休闲价值趋向。因此,休闲文化、休闲环境与休闲价值是相辅相成的。

参考文献:

[1] 马惠娣.文化精神之域的休闲理论初探[J].齐鲁学刊,1998,(3):90-107. [2] 许斗斗.休闲之消费与人的价值存在[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5):50-53. [3] 邓崇清.简论休闲与休闲消费[J].改革与战略,2000(5):1-7. [4] 楼嘉军.休闲初探[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2):5-9. [5] 季国清.休闲——生命的权力[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5):58-59.

[6] 刘啸霆.休闲问题的当代意境与学科建设[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5):61-62. [7] 季 忠.休闲的哲学意义[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5):64. [8] 梁 颖.娱乐设施经营管理[M].丽江摄影出版社,1998.

[9] 托马斯·古德尔,杰弗瑞·戈比.人类思想史中的休闲[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118-119. [10] 约翰·凯利.走向自由——休闲社会学新论[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 22. [11] 马惠娣.休闲:建造人类美好的精神家园[J].未来与发展,1996,(4):20. [12] 马惠娣,刘耳.西方休闲学研究述评[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5):46.

Some Concepts within Leisure Study

LIU Bang-fan, WU Yong

(Politics and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Yanshan University, Hebei Qinhuangdao 066004)

Abstract: This text proceeds discussion and definition to the some concepts (leisure, leisure study, leisure science, leisure consume, leisure product, leisure property, leisure economy, leisure culture, leisure environment, leisure value etc.) within leisure study.

Key Words: leisure; leisure study; leisure science; leisure consumption; leisure economy; leisure culture

责任编辑、校对:任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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