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农民⼯服务中⼼是泸州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公益⼀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民⼯⼯作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咨询,为农民⼯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作服务,因⼯作需要,决定⾯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作⼈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泸州市农民⼯服务中⼼管理岗位⼯作⼈员1名。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机制。 三、资格条件
(⼀)应聘⼈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和责任感强; 2.⾝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录》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4.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暂⾏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5.符合⽤⼈单位及主管部门补充公告有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的⼈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信⽤监督、警⽰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作⼈员的。 四、引进⽅式
本次采取线上投递简历⽅式邀约⼈才参与招聘。 五、线上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
12⽉22⽇起,通过泸州⼈事考试(http://www.lzsrsks.com/)等站发布公告。 (⼆)简历投递
12⽉22⽇起,有求职意向的各类⼈才即可对照《⽬录》所中公布的条件,按照招聘单位的联系⽅式直接投递相关材料: 1.个⼈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个⼈简历包括个⼈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个⼈业绩等信息,有⼯作经历的⼈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2.本⼈⾝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温馨提⽰:2021年⾼校应届毕业⽣(含择业期内未落实⼯作单位的⾼校毕业⽣)还需提供本⼈学⽣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3.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考核
我局将结合招聘岗位条件确定考核⽅式、内容、时间及地点,并在发布补充公告后组织考核。 七、体检、政审考察和公⽰
考核招聘⼯作⼈员,将根据考核成绩由⾼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体检⼈员(考核成绩并列的另⾏加试筛选)。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员、未参加考核的⼈员、考核成绩为零分的⼈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考核成绩合格线的⼈员,不能参加体检。
对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事业单位⼈员进⾏公⽰,公⽰期为7个⼯作⽇。 ⼋、聘⽤
对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公⽰均合格的报名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续。
温馨提⽰:聘⽤⼈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21年7⽉31⽇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后,⽅可办理正式聘⽤⼿续。 九、政策咨询和纪律监督
(⼀)为保证本次引才⼯作的顺利进⾏,维护⼈才引进⼯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泸州市纪委泸州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0-3116606。
(⼆)本公告及《⽬录》由泸州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泸州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科0830-3116881。 附件>>>
泸州市农民⼯服务中⼼公开考核招聘公告.xls 泸州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2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