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背景:10月8日正式上岗后连续工作至11月16日,请休假5天,含来回2天,于11月20日星期天下午赶回派出所,继续投入到无休止的公安基层工作) 星期一
下午2点,接到在县城出差的同事陈一个电话,电话称在他房子桌子上放着一份材料,让我拿上材料去找某中学找高二某班班主任徐老师,让徐老师联系班里四名学生家长下午3点前各准备一两千医药费去县城医院交纳,给初三某班学生程治病。并让我转告几名家长:该程目前仍在观察、保守治疗。但伤势有恶化迹象,有可能要做开颅手术,到时候需花费手术费15万以上,让他们做好心理准备。 接到电话我隐约感受到事态严重性,立即找到材料,徒步赶往离派出所不远的后面半坡该中学,一边走一边浏览手中材料:
材料是四份笔录,由值班民警陈、胡记的,记录时间是上周六深夜,笔录不是很长但一份用了1,2个小时,可见当时询问过程不是很顺利。浏览了一遍笔录,我大致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初三某班学生刘(女,14岁)因为和同班同学程(男,?岁)因琐事产生矛盾,刘女生于上周五晚自习后叫来高二某班王(刘女表哥)、张、蒋、郑四名同学(男,16-17岁)将程在校门口进行了殴打。殴打过程中将程头部在墙上、地上撞伤。
到校后,通过打听找到徐老师,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在徐老师办公室叫来了四名打架学生,让四名学生告知家长速准备一千元钱,在3点前上县看望被打学生程某。(后徐老师建议,四名学生家长一起上县可能造成秩序混乱不好管理,可让几名家长拿钱来集中交纳,派家长代表去医院交钱。后听从该建议)
刘女家长已经在医院护理被打男生,因此只通知其余四名当事人。
通知过程不是很顺利,我大致告诉了几名家长利害:目前伤者病情有恶化趋势,如果不及时治疗,有个三长两短,你们就不是花一点钱的事情了。你们孩子已经16岁以上了,搞不好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承担刑事责任,那这一辈子前途就毁了„„(伤情怎样我也不清楚,说得有点耸人听闻,但绝非夸大其词,目的是为了促使家长顺利交钱)
除一名学生家长在省城打工答应明天赶回外,其余几名家长陆续赶往学校,但都没有拿钱,而是来打探情况、讲道理来了。且理由很丰富:
公共理由:打人的下手有的轻有的重,要划分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吧?
我:责任划分是由法院进行的,公安机关没有这个权限。当务之急是先治好受害人的伤情,否则等责任划出来黄花菜都凉了,耽搁了治疗你们承担的责任只会更重。 家长一:是他先踩了我娃脚。 我:(!@#¥„„又气又笑,一时还真不知该怎么反驳)踩脚是违法行为吗?就算是违法行为,你们就能用违法行为来报复吗?回去速度准备钱来。 家长二:我调查过了,我娃没有打人。 我:(有点震怒)你调查过了?调查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的,你调查的有什么法律效力?不要废话了,回去先准备钱来。
家长三:我家(此处省去一千字,概括为:我家很穷,掏钱很困难) 我:(看此人确实一老实巴结农民,无语,表示同情)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也没办法。你先回去凑钱吧,给对方娃治病要紧,越耽搁将来承担的责任越重。„„
„„也还有的家长赖着不走,斥之:还等什么?耽搁出了事情是你们承担,又不是我们承担„„遂回。
在徐老师办公室一直等到太阳下山,却只有一名家长送钱来,眼见去县城最后一班车已经走了,无奈,准备回。拨打了余下两名家长电话,下了最后通牒:“我先回去了,请你们今晚必须将钱送到班主任徐老师处,让徐老师打个收条,我们明天早上派人取回后送往医院,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听清楚了吗?”对方表示听清楚了,回所。
星期二
刚睡起,班主任徐老师已经亲自送钱上门来了(顿生敬意:还是老师工作辛苦起得早„„),发愁怎样将钱送去两小时车程的县里,刚好想起接手此案的同事陈在县里出差,让陈先垫付3000医药费,回所再将钱给他。
下午所长、陈、郑一行回所,提及伤者目前仍在观察治疗。并简单开会安排了一周工作。 星期三
下乡,跑了若干个村,一直忙到晚上回来。没有提及本案,估计伤者程仍在医院保守治疗。 星期四
(与此案无关:一大早天没亮,被所长喊起来,说是有人报警。所长带我、陈、郑一行四人出警,去现场看是一小面包车挡了客车路不让过,用了2个小时将矛盾化解,并依法对当事人做了警告让其写了保证。期间我做客车车主笔录一份,耗时越一小时。完事后在当地群众家吃了顿面,回所已经早上9点多了)
刚想休息下,接所长指令:通知四名打人学生家长,12点前各自先准备3万(刘女家长一直在医院护理,已经知晓),说是伤者伤情继续恶化,12点做一遍CT,如果不妙就要转省城医院做开颅手术。
虽然和我们无关,但还是心情沉重。四名当事人家庭情况我们已大致了解,都是农民,三名很穷,一名好点,并且“不太合理”的是这名学生刚好是动手最轻的一个,承担的责任相应也要小。三万块钱不是小数目,怎么能是一个电话就在两三个小时内要来的。也想过让学校承担部分责任,但就我们所掌握的信息来看,学校并无直接责任过错,没有法定承担责任的义务。也曾问过徐老师学生有医疗保险什么的没,徐老师回答“保险现在都是学生自愿购买”,看来也不知情,并且听同事说打架受伤不在保险范围。只能先打消了这些想法。暂且先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吧。
我和胡负责告知家长,当然过程不是很顺利。告知完毕回复了所长告知结果。期间又忙了一些其他事情,再一次见到所长,听所长说三名当事人家长都在县医院看望伤者,也就没再提3万块钱的事情。
因为事态有扩大趋势,需要慎重考虑,下午我又认真阅读分析了一次整个案卷材料,当天打架的事实基本清楚,但前因后果以及一点细节还待考证。并且此案还有一名重要当事人——叫人女生刘某材料没有问。我们简单商定后,决定将刘某接来所里问一下。
和陈一道着便衣赶往学校,找到校长,简单说明来意后,校长通知刘某出来。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了刘某。和想象中的不同,刘某衣着朴素,性格腼腆,并不像个“坏学生”。但身为司法工作者,我当然明白工作中不能掺杂有任何主观臆断、个人感情的成分。因此只是简单告知了对方我们的来意,考虑到其年纪尚小,又对其做了一点心理安慰,然后将刘带回了派出所。
笔录是我记的。因为隐约感觉到关系重大——如果受害人伤情继续恶化,这份口供可能作为将来刑事侦查中的证言证据,成为定罪量刑的一大依据。因此要保证绝对的真实、客观,对我这名新警也是一大考验,可以说是我从警四个月来(算上两三个月实习)问得最慎重、最详细的一次。
以下是笔录部分内容:
时间:2011-11-26 15:50——18:00 „„
问:说一下你家庭情况。
答:我家四口人。父亲刘某,男,农民,在县城打工;母亲王某,农民,在家务农;弟弟刘某,8岁,上学。还有我本人,14岁,在某中学初三某班上学。(注:因刘不知其父母年龄
没有写,刘本人性别女,格式栏已登记) 问:你知道我们为什么叫你来吗?
答:因为我叫我表哥王某和他同班同学打人了。 问:是什么时间打的人?
答:是上周周五晚上放学后打的人。 问:在什么地方打的?
答:在学校门口出学校门向右几米处路上打的。 问:被打的是谁?打人的都有谁?
答:被打的是我同班同学程某,打人的有王、张、郑、蒋。 问:你为什么要叫人打程某?
答:他平时在班里总欺负我,我一直都忍了没有说他,上星期一天下午我发现我课桌上放着一支红色中性笔,因为不知道是谁的,就一直在我那放着,上周星期四晚上被程发现了,他就说那笔是他的被我偷了,又在其他同学(面前)说我是贼,我当晚放学后把这事告诉了我表哥王的朋友张,让他帮忙去吓唬一下程好让让程给我道歉,张说他不敢让我去找我哥王某,我以前就找过王想让他帮我教训程,王说他刚打过架不敢再打,等过几周再说。上周周五晚上8点多第三节晚自习后,王上厕所回来遇到我,给我说你晚上把那个姓程的叫出来,我说“算了吧?”他说“没事,你晚上把他叫出来”,我说“那行,有我哥给我撑腰呢”。等放学我就给程说“外面有人找你”程就出去了,我和王、张三个一起等了一小会也出去了,出去后不见程,我去校门外转了一下找到程,程问我“是校内人找我还是校外人找我”,我说“校内人找你”,然后程就往学校里面走,我转身对张和王说“就是这个娃”,张和王就喊“那个娃,过来,我找你有事”程就返回来,王问“你干啥来?”程说“我没干啥”,我说“你当着班上同学面说我是贼,还说没干啥。你知道一个女生最重要的是啥不?是命运(名誉)”。王接着说“这是我妹子你知道不?他是个女生,面子多重要,况且又是为了一支笔,你赶紧给她道歉”,程很坚决地说“不”,他们就争起来了。郑把我拉到一边,问“你说这事你想咋办?”我说“只要他给我道个歉,这件事就啥事都没有了”,郑就过去对程说“只要你给她道个歉,就啥事都没有了”王也说“你看我妹子都说了,只要你道个歉,就啥事都没有了”程说“不道歉”,王推了程两下,因为推得轻没有推动,一边站着的蒋抓住程拽到上面墙边,这时9点半学校熄灯铃响了,我一想我妈让我9点半回去,然后我就走了(注:此处刘言语出现犹豫、停顿。并且在紧要关头离开,显然不合常理,我当时看着她眼睛质问:“到底在不在场?”刘咬定“不在场”。考虑到该刘年幼,也许怕说出来被打击报复,也许当时场面残忍暴力不愿提及,没再追问)。走了几分钟,听到后面有人喊“这路中间咋睡个人”(疑点二:走了几分钟,还会听到现场人说话?想想也有可能,农村空旷声音传得远)我想该不会是程吧,然后我就返回去看,去就看到程睡在地上,王、郑、张、蒋四个人将程往起拉,说“你咋了?我送你去医院。”程不起来,说“我不去”,他们又将程往起拉,程自己又一下起来了,说“把你们吓一下就算了。”他们四个谁说“有事没?咱下医院去看?”程说“不,我要回宿舍睡觉。”说完就回去了,我们就散了回去了。 问:当时打架的过程中都发生了什么你知道吗?
答:我妈周六把程送去医院后,王周日晚自习找我来打听情况,我就问他那晚打架经过,他说张把程头在墙上撞了几下(其他当事人证实撞了一下),蒋将程腿一绊程向后倒下头撞在地上,程起来时起到一半没站稳又倒向后栽倒摔了一下(特意强调“起到一半”和王口供“起来站了一两秒”才倒下有出入);郑怎么打的我没问;王推了程两把没有动手(因和王系表兄妹,此句不足信)。
(注:通过后几人第二次供述证实,刘当时一直在场。之说以一口咬定“不在场”主要原因推测是刘事发第二天自己供述写下过一段事情经过,当时我休假,不知谁让写的。这段经过
中刘也许尚未意识到事态严重,出现“不在场”的谎言,因而正式笔录中只能继续掩盖谎言,以上推测待证实。如果以上推测得到证实,那么该段供述可能就是刘自己现场看到的情形,借王之口表述,须向王证实)
问:程在被打的过程中有没有还手? 答:听王说没有还手。(强调听王说,可见很在意自己“不在场”一事) „„下文略
【与案情无关:记载笔录过程中,所长让去隔壁信用社吃饭(所里灶正在修建,暂时在隔壁上伙),没顾得去,记录完毕隔壁锅都洗了,只好泡面吃,可见我是多么地敬业„„
这份笔录写的较长,以前上学时经常托交作业,很少写过这么多字,写完手都发酸了„„ 心情很痛惜:起因是一支一两元的中性笔,动机很单纯,后果是一个躺在医院的学生,五个面临巨额医药费的穷家庭,五名可能受刑事追究的中学生„„。】
晚上6点多,我泡面还没吃完时,五名当事人和所长约定,来所里协商解决此事。 处理需十分慎重,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我们心知肚明,此事可能面临两种结果:
一、刑事诉讼途径:移交刑警队——法医鉴定——重伤害(或轻伤害)——检察院批捕、公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法院审判——五名永远带上“罪犯”帽子的少年。因为工作经验不足,我只能凭自己所学理论推测这么个大概,未尽之处,敬请谅解。
那么可能的结局是,五个毁掉的人生,五个支离破碎的家庭,五对破罐子破摔不愿意承担民事责任的家长,一名得不到医药费救治的学生,一段几名当事人之间、当事人和公检法之间永远化解不了的矛盾。 二、民事调解途径。公安机关仅仅作为调查调解机关,让几名当事人依各自责任承担医药费,积极配合医院治疗,使受害人早日康复出院,得到受害人及其家庭谅解,公安机关对其殴打他人行为作出治安处罚500元罚款并念其尚未成年有法定从轻情节免去行政拘留,五名行为人得到教训以后遵纪守法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立志长大报效祖国„„那将是多么和谐的社会。 没有人愿意看到第一种途径,但第二条途径实现起来又何谈容易。五名当事人能互相团结积极承担各自责任吗?伤者病情继续恶化后果严重怎么办?留下后遗症怎么办?我们控制不住局势了怎么办?但事已至此,总要走下去的,走一步是一步了吧。
五名家长如约到来,所长讲了很多道理晓之利害(我吃完泡面下楼时所长已经讲完了,去隔壁和陈商量什么)我去会议室和几名家长聊了一会儿,大意得知所长让几名群众先各自平摊医药费,群众有些不同意(其实他们自己心中也大概有数,对那家孩子动手轻重估计早听孩子说了,因而要先划清责任才肯出医药费,不然都心中没底)。公推我们划分责任?有点可笑,我告诉他们公安机关没有权限划定责任,那是法院的事情,公安机关只负责调查、调解。但群众又吵着让我先给他们个大致意见以便心中有数,我虽然心中大致有数,但却不能说,说出来就代表着公安机关侦查意见与结论,和法院判定不合怎么办?到时候说我们做了手脚怎么办?让我们给个说法怎么办?比较郁闷。但群众一致要求我们给个调解意见,然后再让他们平摊将来算总账都可以。估计没人愿意惊动法院,当然我们也不希望看到事情搞大,产生大的社会矛盾。因此所长临时商议先给大家个调解意见。 我们履行法院的职责?有点好笑,在商议责任划分的时候,发现原几份笔录中有些重要细节尚未证实。于是又找来一名当事学生,做了此人第二份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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