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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考核制度

2022-02-20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为了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

  生产管理。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长鸣',提升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需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新进厂的员工必需根据国家的规定举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导,学时不得低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导台帐,仔细做好培训记录。

  2、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需举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导学习,并按新进厂员工的要求举行三级安全教导。

  3、公司每年对全部从业人员举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按规定参与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岗位操作。每年必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参与复审。

  5、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光不提少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学时。

  6、各车间(采场)、班组可按照实际状况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教导活动。

  7、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周举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8、公司负责人每月举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9、各班组天天上班前对班组成员举行10分钟的安全教导,增加员工自我庇护意识。

  10、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则、规定、政策、文件必需准时组织员工学习,负责传达到每一个员工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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