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一、仪器设备管理包括从计划论证、购置(自制)、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更新改造直至报废处理全过程,要求合理购置、充分使用、加强维护、科学管理。
二、购置计划内仪器设备必须填写《仪器设备清购单》,自制设备须填写设备任务书,并签定自制合同,经实验室(或教研室)、系主管和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审批后方可进行。
三、设备管理员要及时办理登帐(卡)、消帐、变更、交接、验收、借还、报失、报损、报废、积压及事故处理等手续,按规定逐台或归类建立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
四、除正常教学使用仪器外,必须先登记方能提取使用,外部门或个人借用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按期归还。
五、实验室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拆卸修理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大型精密设备检修,须报学院主管部门批准。有关仪器设备要定期通电,有干燥、防潮措施,仪器设备要按类整齐摆放。
六、按学院规定及时填写设备运行、维修记录。
七、设备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经济赔偿。
八、未尽事宜见《华东船油工业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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