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
1.在厂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提高。
2.根据厂长任期目标,提出工厂质量工作的长远规划方案,按照厂长年度方针目标要求编制年度质量工作计划,搞好本科室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
3.组织制订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根据新产品试制计划制定新产品质量保证计划,编制全厂质量措施计划,提出各单位质量考核指标,并负责检查考核。
4.负责制订全厂tqc推行规划,及时检查总结推广tqc工作经验。
5.组织建立质量信息反馈网,负责厂内外质量信息反馈的传递、储存和督促检查工作。
6.定期组织召开厂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
7.会同销售科定期组织用户访问,及时掌握质量动态,并向厂长及时如实报告。
8.根据上级质量方针、政策和质量标准,制定工厂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产品质保体系,对产品质量实行有效的控制。 9.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对国家质量方针、政策、条例、工厂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和质量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有检查督促权。
2.对厂内外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有权进行处置或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负责改进和落实。
3.有权对各单位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行使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的否决权。
4.有权对车间执行工艺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会同工艺部门作出奖惩决定。
5.有权组织召开厂内外有关质量业务会议或质保体系会议,参加新产品鉴定会议。
(三)职责
1.对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抓得不力,质保体系不健全,造成产品质量不稳定负责。
2对掌握产品质量反馈信息不准或不及时,用户的意见未进行及时、正确的处理,影响工厂的声誉或经济效益负责。
3.对各单位执行产品质量创优规划和质量措施计划检查、监督不力,不能按时实现负责。
4对重大质量问题,不及时反映,未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进行处理,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负责。
5.对本部门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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