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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永久转让合同

2020-06-07 来源:客趣旅游网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性别: 年龄: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 : 驾驶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上列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出租车租赁经营及相关事宜,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签定本协议书,供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基本原则

  一、本协议书所涉出租车及出租车营运证照,所有权为甲方所有。

  上述出租车包括车辆、随车备件工具、顶灯、油箱内燃油满箱等出租车必备物品。 上述出租车营运证照包括行驶证、营运证、保险证(单)等费用缴旋凭证等出租车营运必须的书面证照。

  二、乙方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租赁使用甲方所有的出租车及出租车营运证照进行单车营运,向甲方交付本协议的约定的租金,并遵守本协议的其他约定。乙方对租赁使用的甲方出租车及出租车营运证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使用权的行使,不得超出本协议的约定。

  三、乙方须持有效驾驶证件,并具有良好的驾驶记录。

  四、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如甲方继续出租车辆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下列情况,乙方必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1、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利用车辆进行违法行为的。

  2、违反甲方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并拒绝接受甲方整改要求的。

  3、二次以上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的。

  4、受到刑事处罚的。

  5、拒不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的。

  第二章 租赁车辆和营运证照

  一、本协议所涉出租车为:该车车架号码为: 发动机号码为: 车辆牌照号码为: 随车物品为:。

  二、本协议所涉营运证照为:

  行驶证号码为: 营运权证号码为:

  三、甲方可印制租赁车辆和营运证照格式化清单,交乙方清点查验。

  乙方在上述清单签名,即视为清单所列物品和证照齐全,乙方并全部接收。 上述清单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章 租金计付和租赁保证金

  一、乙方租赁车辆经营期限为一年。租赁期限为: 年月 日至 年月日。

  二、租金为每月 元整。

  乙方每月 日应向甲方交付租金人民币 元整。

  上述保证金为乙方租赁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实现债权费用的资金保证。如有超出的部分全由乙方承担。

  租赁经营期满,乙方无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并与甲方无债权、债务的,甲方在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全部保证金。保证金甲方不向乙方计付利息。

  第四章 车辆交接

  一、甲方出租的车辆性能、操作、机械等在出租时已符合安全、适驾的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乙方承租时,应对上述要求逐项检查。

  乙方接收出租车辆的,即视为租赁车辆无性能、操作、机械等隐患或潜在隐患。 乙方接收出租车辆时,应按照甲方要求填写清单等书面文件,并签署本人姓名,否则,

  甲方不予交付租赁车辆。

  二、租赁期满,甲方应根据双方填写的清单等书面文件检车车辆。车辆无损坏、配件短少和更换、证照缺失的,甲方应收回车辆。甲方收回车辆时,即视为车辆与出租时状态相同。如乙方交付车辆时无甲方上述规定的乙方须照价赔偿。

  三、甲、乙双方对交还车辆的状态有争议的,应协商确定,如不能确定,双方指定为车辆状态鉴定的机构。对该机构的鉴定结论,双方予以认可。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单车租赁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以保证车辆和证照的安全。对乙方不违反国家法律、主管部门规定、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行为,甲方不得支配、指令或干涉。 乙方有权在遵守国家法律、主管部门规定、本协议的前提下自主经营。对甲方正常的监督,乙方不得无理拒绝。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主管部门规定。如因乙方违法、违章营运造成他人损失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中,如甲方作为车主先行垫付损失赔偿后,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因乙方违法、违章营运造成租赁车辆或证照被主管部门查扣,车辆不能营运的,乙方应承担车辆恢复营运期间甲方的租金损失。

  二、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出租车营运所需的证照,保证乙方营运。 乙方应妥善保管证照,无权出借、出租、转让、抵押证照或非法使用证照。在租用期间,只允许乙方一人驾驶该车,决不允许他人驾驶该车。

  三、乙方租赁经营期间,车辆发生损坏、故障,乙方无权自行修理或更换零配件。 发生上述情况的,乙方有义务立即通知甲方,并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的维修地点。车辆维修期间,乙方应承担该期间甲方的租金损失。

  四、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有义务在事故发生二小时内通知甲方及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

  乙方作为经营者,有义务参加交警部门的事故处理和有关赔偿的民事诉讼。乙方无合法之情由,拒不参加交警部门的事故处理和有关赔偿的民事诉讼,甲方有权委派代理人参加,对处理结果及相关的费用,乙方有义务全部承担。对车辆被盗、交通事故等事件,乙方有义务承担甲方全部损失。

  五、租赁车辆,乙方有义务由本人驾驶。应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与甲方之间为租赁营运协议关系,无雇佣劳动的协议或事实关系。乙方不以任何理由要求承担劳动用工责任,经乙方同意驾车的其他驾驶人员,与甲方也无雇佣劳动的协议或事实关系。

  六、乙方在营运中,有义务强化优质服务意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出租车行业和甲方的形象与声誉。

  七、乙方有义务合理、爱护使用租赁车辆,并不得利用租赁车辆进行违法活动。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合理使用或违法使用车辆时,收回车辆。乙方无权在租赁车辆上设定担保、抵押,并无权转让车辆承租权。

  八、乙方在营运中如发生事故,造成伤亡或肇事逃逸,甲方不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乙方包车后,不可利用车辆从事非法犯罪活动,如不遵守,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即按照合同条款照常付给甲方包车费,直到解决问题各收回车辆为止,根据情况甲方可收回车辆和一切手续,乙方的一切费用不予退还(如保证金)

  九、乙方必须定期更换机油。如果人为(如缺水、缺机油、正规皮带等)造成发动机及机件损坏,必须更换新件,不允许修理,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外表碰撞、损坏、划伤,必须由乙方更换新件并通知甲方,不允许修理,如不执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一切费用不退(如保证金、险金等)

  十、包车合同期满时,如车辆出现非自然损耗故障,甲方有权要求进行修理直至完,乙方拒绝修理时,甲方可不退还乙方车风险金,如果保证风险金不足修理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修理费,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由丙方支付,一切随车工具包车时点清,期满后工具不能少。

  十一、包车期间,车辆的维修、保养,更换零件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以及肇事违章及电子警察拍照违章均由乙方承担费用,处理时间内均为包车时间,乙方照常向甲方交纳包车费。

  十二、乙方必须按时参加公司例会考试和公司组织的一切活动。

  元,如在包车期间,因包车人违法发生重大事故而造成出租车手续作废不能挽回,包车人必须保证按现市价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否则以各种家产抵押及赔偿甲方,甲方永远保留诉讼权力。

  十四、租车期间发生油补由甲方领取,乙方无权干涉,每五千公里定点换十三、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赔偿对方违约金(大写)机油,如发现一次不换扣500元,二次不换扣20xx元,三次不换,车主有权收回车辆,押金不退,如在租车期间,车主想卖车,车主有权收回车辆,不属违约。

  第六章 违约责任和免责

  一、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100%的违约金。其他直接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二、依据本协议第三章的约定,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交付约定的租金。乙方如有拖欠,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每拖欠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拖欠部分5%的违约金。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释本协议,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500%的违约金,甲方的其他直接损失,乙方另行赔偿: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自行修理车辆、擅自更换零配件。

  2、乙方和乙方同意驾驶出租车的人员,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30日的。

  4、利用租赁车辆进行犯罪活动的。

  5、发生交通事故,未通知保险公司的。

  6、擅自驶离主管部门规定的运营区域的。

  四、乙方故意损害出租车行业和甲方形象、声誉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五、根据上述三、四条约定甲方解除本协议后,甲方对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七章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讷河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约定的租金,由车辆正常使用的磨损折价、甲方为租赁经营所支出的设施人员成本、国家税收和规费、甲方投资的预期收益组成。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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