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第一条、本合同所指房为 市 区 小区 幢楼 号 房间。其中 为出租给乙方的房间。
第二条、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自租房间的完全独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现居住人数为乙方一人,乙方如果要增加居住人数,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到期若继续租用,协议延续生效),租金为每月 元(一间),若房东将房租涨价,协商租金时,甲方需及时知会乙方。合同期间水、电费由合租住方平摊(可按人头平摊),若乙方频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空调),平摊方式可商议。另网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等按户平摊,涉及费用由甲方收取。
房租支付形式:季付(三月一付),交租月15号前。首次租金(付三押一)共 元整,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次交租时间为 年 月 号前。 水、电等杂费支付形式:按缴费单数据核算,时间跨度:季付 □ 半年一付 □
第四条、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及所属区域相关设施。
第五条、合租期间,本着友好、和平相处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为生、安全。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对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
第六条、朋友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生活为宜。
第七条、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乙方若无特殊原因需提前退租,造成甲方损失,押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因为合同的特殊性质,如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需在与房东解除租赁合约前提前7日知会乙方。并及时退还租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 年 月 日起,即告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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