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xx年5月12日,汶川发生8_0级特大地震,甲方所在的x县遭受重大震灾损失,被国务院列为全国51个地震重灾县之一。x公司所属成员企业x有限公司原有设施在地震中基本损毁,灾害发生后,甲方积极抗灾自救,在原址重新规划,引进国内最先进设备重建年加工,生产。目前主厂房已完工,进入部分设备安装阶段。由于x县属西部老、边、穷地区,基础薄弱,加之地震影响,现不具备通过自身发展实现灾后恢复重建的条件,为着力推进灾区重建,加快西部经济发展。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款合作形式达成实施灾后恢复重建意向协议:
1、根据双方投资情况按股份制运作,共同经营。
2、甲方负责厂房建设、购置设备及商品生产,乙方投资控股,并负责销售。
3、乙方定额投资,定额分利。
4、帮扶援建。
5、地区总经销。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正式协议中约定。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其上级部门各收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