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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合同书

2020-08-25 来源:客趣旅游网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

  2.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日。

  5.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6.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二条价款

  1.工程价款总价为,即(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材料预算表》。

  2.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的3日内,甲方应支付工程价款(含双方确定的增减项目的金额)的%以及设计费(若有)即人民币元。

  2.工程完成度达50%时(自由设定支付条件用以支付进度款),甲方支付工程价款(含双方确定的增减项目的金额)的%,即人民币元。

  3.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的5日内,甲方支付工程价款(含双方确定的增减项目的金额)的%,即人民币元。

  4.工程价款(含双方确定的增减项目的金额)的5%即人民币元作为质保金,甲方在保修期结束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地支付给乙方。

  5.工程完工且清扫完施工现场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竣工验收。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4.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材料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且工期不顺延。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工期延误处理

  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2.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可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甲方可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在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工,每迟延一日应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能在按合同约定付款,每迟延一日应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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