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划分限制区、半限制区与非限制区、区域之间须有门隔开,标志明显,洁污分流。设置正常分娩室和待产室、隔离分娩室和待产室。
(二)进入产房的工作人员应更衣,换拖鞋、带帽子、口罩。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医护人员患有皮疹、腹泻、呼吸道综合征、其它传染性疾病时不能在此岗位工作。
(三)对急产妇、疑似或患有传染病的产妇应在隔离室内待产及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用物、器械等严格按要求处理。
(四)特殊感染产妇生产后,对隔离室应严格执行终末消毒,并进行细菌监测,达到无致病菌要求后方可再次使用。
(五)接生前医护人员进行外科洗手和手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及采取标准预防措施。
(六)保持室内清洁,每日通风至少两次,产床、台面等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每次分娩后对产床、 橡胶单、器械等及时清洁、消毒,地面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一次。
(七)产房器械、产包等物品一用一灭菌,灭菌物品均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标识齐全,存放符合要求。一次性医疗物品禁止二次使用。
(八)产包开启时间超过2小时如仍未生产,应重新更换并再次消毒外阴。无菌持物钳干罐保存,使用时记录打开时间,每4小时更换。
(九)分娩室为Ⅱ类环境,每季度做环境微生物学监测。
(十)感染性胎盘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均符合卫生部要求。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