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老师们、孩子们:
“洪水无情,火灾如虎”。可见,火灾是多么的凶猛。但是,我们只要学习了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火灾就会远离我们,我们也就不会“惹火烧身”了。
第一,点燃的蜡烛、蚊香应放在专用的架台上,不能靠近窗帘、蚊帐等可燃物品。
第二,到床底、阁楼处找东西时,不要用油灯、蜡烛、打火机等明火照明。
第三,中小学生不要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第四,不能乱拉、乱搭电线,随意拆卸电器,用完电器要及时拔掉插头。
第五,发现燃气泄漏时,要关紧阀门,打开门窗,不可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第六,阳台上、楼道内不能烧纸片,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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