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食堂管理工作由组长牵头,由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机关食堂应奉行服务第一,树立为全体干部职工服务高于一切的思想,要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合理搭配,营养配餐。
3、食堂人员要对食堂公有资产负责保护和维修,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食堂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开饭时间要按时准确,不得推迟或提前,中午开饭时间定为12:00至1:30,确保职工在此期间随到随吃。
5、食堂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着统一制式工作衣帽,并保持整洁干净,每周换洗1次。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
6、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
7、餐厅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溃,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灭鼠灭蝇标准。
8、一定要严把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关,采购食材要新鲜安全,贮存食物要生熟分离,分类存放,腐烂变质的食物绝不能加工食用,采购的食品原料都要按照相关要求索取合格证,建立原料采购进货台账。
9、直接食用的生、鲜食品,食用前必须洗净,并做冷消毒、杀菌处理。
10、食堂工作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时不准上岗;就餐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要隔离就餐。
11、厨房除工作人员以外,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