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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围墙施工合同

2024-03-22 来源:客趣旅游网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1.1工程名称:武陟力威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围墙。

  1.2工程地点:。武陟县乔庙乡前赵村力威厂区。

  第2条 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工程范围包括围墙地基和围墙主体。北围墙长415米、西围墙长135米,南围墙长415米、东围墙长135米。

  2.2施工内容包括:基础垫层(60cm宽40cm厚3:7灰土垫层);基础(50cm高砖基础2层,37cm高砖基础2层);西、北方向两个围墙墙体砌筑2.5m高砖围墙,顶部做高60mm、外伸60mm砖压顶房;东、南方向两个围墙墙体砌筑0.85m高砖;四面墙体每隔4米砌筑一个墙垛,墙垛要求砌筑37cm宽;墙体不做粉刷。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3条 合同价款

  3.1本合同总价为

  3.2本合同价款包括施工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措施费、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已完成工程

  第4条 工期

  4.1工期:日历天,开始工作日期为年月日。

  4.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施工进度,工期不予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 8 小时以上,经甲方审核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窝工、停工损失。

  第5条 工程变更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乙方不得拒收,并严格按照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若增加工程施工量,工程费用另外计算。

  第6条 竣工结算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进度进行结算。

  第7条 付款方式

  7.1乙方向甲方提供账号,甲方以银行划款的方式进行结算。

  7.2材料进场甲方支付第一笔款7.3乙方将围墙墙体砌筑1m高后甲方支付第二笔款

  7.4乙方将围墙墙体完工后甲方支付第三笔款

  7.5甲方预留元作为质保金,工程完工一年后支付

  第8条 甲方工作

  8.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配合、协调工作。

  8.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第9条 乙方工作

  9.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制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9.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9.3乙方自备管线设施,承担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

  9.4承担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负全部法律责任。

  第10条 工程质量

  10.1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质量要求)。

  10.2符合设计要求。

  10.3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负无限责任。 10.4乙方每完成一项工程,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10.5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因乙方施工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10.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对公司组织的三级大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认真进行整改、回复。

  10.7乙方承包的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的索赔,甲方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赔偿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0.8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存在瑕疵,造成工程质量重大缺陷或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第11条 工程验收

  11.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甲方自接到验收申请5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12条 安全文明

  12.1乙方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护、负

  责对进场施工机械及工具进行检测,确保机械工具安全。

  12.2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每周不少于两次安全知识培训。 12.3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12.4乙方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及费用。

  12.5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时清运出场。 12.6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向甲方提交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第13条 材料供应

  13.1材料由乙方采购,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除无条件返工外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3.2施工中甲方或监理有权抽查乙方采购尚未使用的材料,如发现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使用,已经使用的必须拆除重做,并将不合格材料清除出现场,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14条 违约责任

  14.1乙方不得出现违法分包及转包行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14.2因乙方原因,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15条 其他约定

  本工程保修期为竣工后一年,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若乙方24小时内未进行维修,甲方可自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16条 附则

  16.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6.3本合同项下一方致另一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如以面呈方式递交,则送交当时视为送达;如以传真方式送交,则以发出方传真机显示通知业已发送后24小时后视为送达。

  16.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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