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x年8月30日上午8:30
地点:城郊村会议室
主持人: 王
参加人员:包村干部王磊 全体村干部
村民代表:
记录人:
评议议题: 关于x年度享受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会议内容:
一、 主持人王磊宣读低保相关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者取消低保待遇:
1、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的家庭
2、依法具有赡、抚、扶养关系,且赡养人有能力,但未履行赡养义务的,一般不给于低保。
3、实际生活、支出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4、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含隐形收入),或隐瞒赡养人的基本情况和实际情况的家庭。
5、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家庭。
6、拒绝配合村民委员会和民政部门进行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定其收入的。
7、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经教育不思悔改的人员。
8、家庭收入超过本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9、销售低保待遇人员死亡的。
二、 城郊村低保专干介绍城郊村低保家庭情况:
1、城郊村x年享受低保的情况:城市低保9户16人,农村低保43户77人。
2、希望各位代表对享受低保家庭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及时反映,在下面的评议环节中给予审议意见。确保低保发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低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传阅相关低保人员资料
四、与会人员评议。
五、评议决定:家庭情况依旧符合低保条件的为:农村低保43户77人,城市低保9户16人,停发8户9人。
参加评议人签字:
花戏楼街道城郊村
x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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