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银行、贷款公司、个人)贷款顾问。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 双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如下:
1、 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贷款资料(一般为复印件,如有必要须提供原件)。
2、 对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配合银行或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的电话核查及上门核查。
3、 贷款额度审批下来之后去银行及相关公司进行签订借款合同。
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指派具有工作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的贷款顾问,并对其贷款准备工作进行指导。
2、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指导甲方进行贷款组合,协助甲方完成贷款流程,帮助甲方获取银行或贷款公司的贷款。
二、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如下:
1、 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2、 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顾问服务费。
乙方的义务如下:
1、 对在顾问工作过程中发现甲方的不足之外,及时提出合理代的建议和意见。必要时,对书面形式提出建议书。
2、 对在担任顾问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三、 顾问服务费用及付费
顾问费用为贷款金额的%,共计人民币 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费用人民币元,余下的费用贷款批下后一次性付清,超过24小时的甲方需向乙方每天5%的违约金,直到付清为止。如贷款不成功退还所支付费用。因贷款(借款)的额度、利息和费用由银行或贷款公司决定,所以贷款(借款)审批下来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银行或贷款公司签约,不签约也需全额支付顾问服务费。付款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
乙方的账号: 户名:
四、 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指模)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地址:
电话号码:
公司电话:
日期: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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