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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协议

2021-04-15 来源:客趣旅游网

  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资产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年___月___日,成立了乙方。

  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组前属于甲方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甲方及其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计算机软件,并愿意将该等计算机软件许可给乙方使用,且乙方有意使用该计算机软件。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 许可人

  本合同许可人是甲方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甲方本身,以及向甲方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 计算机软件

  本合同项下的计算机软件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

  (a)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已经登记注册并已由被许可人无偿使用的或未注册但已经由被许可人无偿使用的附件所列的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无偿使用的许可计算机软件”),和

  (b)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已经登记注册并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已由被许可人有偿使用的或未注册但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已经由被许可人有偿使用的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有偿使用的许可计算机软件”)

  第3条 许可

  3.1 对无偿使用的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继续无偿使用。

  3.2 对有偿使用的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组前的使用范围内继续有偿使用。

  3.3 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对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许可计算机软件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人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计算机软件,应提前通知被许可人,被许可人自收到该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不表示异议,许可人可以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如上述许可或转让可能对被许可人的主营业务构成严重影响者,则被许可人有权不同意该等许可或转让。

  3.4 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对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许可计算机软件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3.5 许可人可以无偿使用被许可人对计算机软件改进部分,但应补偿被许可人因该等改进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4条 期限

  4.1 本合同项下计算机软件的许可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为期_________年。

  4.2 上述期限届满,如果被许可人决定延长本合同的有效期,则许可人同意依被许可人之决定并按其所要求延长的期限延长本合同的有效期。

  4.3 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计算机软件直至许可计算机软件法定保护期届满或变成公开信息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4 上述4.3条所述之保护期满或终止,不影响被许可人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其他未期满或未终止使用的计算机软件

  第5条 费用

  5.1 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人按本合同3.1和3.2条规定有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有偿使用的许可计算机软件,但该等使用的费用应符合双方另行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

  5.2 对于无偿使用的许可计算机软件,被许可人须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许可人支付该年度许可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许可计算机软件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可人不需向许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可人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计算机软件的维系费用。

  5.3 对于有偿使用的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人应支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许可计算机软件的有效性所需支付的费用。

  第6条 双方的义务

  6.1 许可人的义务:

  (a)许可人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许可计算机软件,应遵守本合同3.3、3.4条的规定。

  (b)须向被许可人提供许可计算机软件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c)保证本合同项下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可人造成任何损失,许可人保证使被许可人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可人进行赔偿。

  (d)许可人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计算机软件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已注册的许可计算机软件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许可人同时承诺将依据被许可人要求在被许可人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许可计算机软件。

  6.2 被许可人义务:

  (a)被许可人与第三人就许可计算机软件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应提前通知许可人,并获得许可人同意。

  (b)如发生许可计算机软件侵权事宜,许可人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可人应当协助查明事实。

  (c)被许可人对本合同项下的许可计算机软件和提交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d)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许可人支付许可计算机软件的维系费用。

  (e)如果因被许可人对许可计算机软件的改进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许可人造成任何损失,被许可人保证使许可人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许可人进行赔偿。

  第7条 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8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届满,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8.3 无论8.1和8.2条如何规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许可人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计算机软件,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可人该等终止。一俟被许可人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计算机软件,则被许可人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计算机软件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条所规定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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