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豫建建[20xx]95号通知文件要求及公司领导批示要求,监理公司编制了本次迎检、自查、整改方案及有关要求。目的是规范施工管理行为,完善生产规章制度及方案措施,彻底消除现场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整改方案及要求如下:
一、本次整改、自查范围:
(一)、各标段项目部自查、整改内容:
1.项目部档案室是否备存施工企业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部是否真正做到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项目部的学习制度,项目部办公室是否将规章制度上墙并按制度执行;
3.项目部是否做到了安全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使用,及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使用台账情况;
4.自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真正人、证、专职落实到位;
5.检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情况,即: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及或授权安全生产考核记录、项目负责人(指的是建筑施工企业授权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记录、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培训教育记录(证件);
6.检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其证件、记录;
7.项目部是否执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无培训记录;
8.项目部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办理了工伤保险,有无票据记录;
9.是否配置了有效、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具,现场佩戴、使用情况;
10.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实施情况。方案及审批签字、盖章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1.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的管理情况。即项目部是否执行设备定期检修并由检修记录;
12.建筑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检查的开展和事故隐患整改记录;
13.项目部是否编制了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消案;
14.项目部是否建立了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台账记录;
15.安全资料(包含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建档、整理情况。
(二)各标段施工现场自查、整改内容:
1.工程项目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安全备案表、质检备案表、开工许可令等);
2.施工项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是否履行内容包括:施工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围墙、进出大门、道路硬化、冲洗设施等是否按规定设置到位;“五牌一图”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执行到位;
施工用电是否按规定规范安装使用;办公区、生活区是否按规定达标设置;
起重、升降设备的备案登记手续是否齐全等情况,均属于监管履行责任范围。
3.项目部对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学习情况记录;
4.施工现场实体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情况是否按照置业公司、监理公司
下发的文件要求执行;
5.项目部安全生产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管理情况,按有关要求
逐项核查;
6.项目部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记录。
(三)、项目监理部自查、整改内容:
1.自查监理规划的编制是否包含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自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执行记录;
2.审查项目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包含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监理部监督实施记录;
3.监理部是否制定有安全检查、整改制度,实施过程中对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是否有回复记录、整改结果复查记录等;
4.是否对安全作业重点部位、关键程序实施有旁站监理,并记录有资料;
5.监理部档案室是否有完善的监理部组织机构和总监任命文件资料;
6.对总分包单位企业资质、管理人员有效从业资格证件的审核备案情况;
7.安全监理内业资料管理记录、登记情况;
二、整改要求:
本次整改完成时间要求:自即日起至本月25日按上述要求应全部整改完毕,并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持续保持良好的受控状态。要求:
1、项目标段自查、整改完成存在的问题后,报二期监理部审查落实情况;
2、二期监理部的整改内容,由监理部自查整改,监理公司配合指导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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