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友善”,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基本规范和要求。这个主题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紧扣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文字表述简洁通俗,丰富,具有很强实践特色。
诚信:为人之本兴国之基
诚信是人类的普遍道德要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诚信的要义是真实无欺不作假、真诚待人不说谎、践行约定不食言。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是中华传统道德文化的精华。邓小平爷爷曾说:“讲信义是我们民族的传统。”具体来说,“诚”是尊重事实、真诚待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信”是忠于良心、信守诺言。“诚”是“信”之根,“信”是“诚”之用。
诚信是立身处世之道。诚信是人之为人的道德规定。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个人社会化的“初始原则”。人是通过“社会化”完成从生命体的自然人到具有社会角色的社会人转化的。人的社会化,不仅要学习和掌握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要学习社会交往的规则。其中,遵循不说谎、说话算数等诚信规则,则是每个人最早接受的规则教育之一。
诚信的实践要求:
诚实劳动。诚信绝不只是单纯的守约与履约问题,更是劳动创造的态度和品德问题。如果说劳动创造世界,那么,只有诚实劳动才能创造出提升人的生活品质和增强人们幸福感的美好世界。
真诚待人对己。诚信要求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求实不骗人、对己不自欺,反对虚伪和欺骗。因此,诚信是忠于本心、真实无妄、信守承诺的态度和品行。按照真实要求为人做事,即为人实在、实诚,才会有好的工作作风和社会风气;人们唯有信守约定、践行承诺,才会心里踏实有安全感、彼此信任有幸福感。
恪守诺言和约定。诚信要求人们遵守诺言、契约,反对毁约和违背诺言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诺言和约定,既包括由人们自己承诺而引发的特定权利和义务,也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令、规章制度等规定的普遍权利与义务。
友善: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友善,是对人类以往友善理念的继承和发展,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价值准则,是我们建设和谐家园、实现民族梦想的重要精神条件和价值支撑。
谦敬礼让、帮扶互助。即在工作和生活中不矜能、不伐善,先人后己,保持谦虚低调。面对道德高尚、品质优秀的人,要虚心学习,做到见贤思齐;面对他人的过失、缺点,要设身处地给予体谅和包容,诚心诚意进行提醒和帮助。
志同道合、携手奋进。友善之情往往生发于志趣相投的人们之间,因此人们常说“同志为友”,“道不同不相为谋”。如果说友善意味着志同道合、友善的基础是志同道合,那么,在当代中国,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之“志”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共同之“道”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珍惜资源、关爱自然。人类不仅生活在群体、社会中,而且生活在天地、自然中。人们在自身的生存发展中不仅要和他人、社会打交道,而且要和自然打交道。“爱人”与“爱物”密不可分。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它是人们共有的生存家园。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同时就是尊重和保护他人他国的生存发展权利,就是尊重和保护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权利,就是尊重和保护人类自己。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是一项匡正人心之举,需要惩恶与扬善并举。一方面,要对损人利己等伤风败德行为采取多管齐下的治理、惩处措施;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保护践行友善品质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给予相应的支持和慰勉。概言之,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崇德向善氛围,是有效培育、涵养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必备土壤。
以上是我对“诚信、友善”四字主题的理解,我也将此作为工作的标杆,时刻将四字主题铭记在心,无论是作为媒体人还是志愿者,这都是指引我们走正确道路的明灯。只有积极号召和团结周围的人都遵循四字主题去开展工作,我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设为之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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