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合作,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有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的甲方一级代理的家具产品的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指定乙方为其在配送并销售本协议约定的二级经销商,甲方在乙方结算方式的基础上提供本公司产品。
二、销售地域期限:
1、乙方在双方约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不得跨区销售(窜货)。
2、经销期自起至。为维护市场销售秩序,避免恶性价格竞争,在本经销期限内乙方以不低于甲方所维护市场价销售。
3、本协议约定的年限满后,乙方愿意继续合作,应该在本协议规定年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协议。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在经销区域内的经销权,严格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在统一发展的原则上,甲方给予乙方提供销售指导、形象宣传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2、甲方根据市场情况需淘汰的产品,应提前通知乙方补充新款产品。
3、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时,店内不得有仿制或同类的产品在专卖店出售。
4、乙方在本协议第二条所定经销区域内发展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周边地区发展业务(含批发业务),不得跨地域经营。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产品形象,遵守销售守则,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做市场推广工作。
6、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代理商,每年需完成40万元的销售额。
7、如本协议终止,乙方在X年内负责业务开展地区的售后服务,甲方有义务按售后服务有关条款配合乙方工作。
8、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有特殊情况要求提前终止解决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办理解除加盟店相关手续、协议终止。乙方不得继续延用相关的品牌形象及加盟店授权书。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回品牌形象物品,以便甲方维护自己的企业品牌形象。
四、价格:
1、甲方以每年年初发给乙方年度价格表作为价格确定的依据。如因市场引起价格调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执行日以发出通知日为准。
2、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后15天内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新价格自甲方书面或传真送达乙方时生效。
五、货款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X元合同履约金,合同期限届满,若不再续签合同则甲方把履约金退还乙方。
2、乙方在预计发货前应以电汇、现金或其它双方议定的有效结算方式支付全部金额后,甲方才予以发货。
3、甲乙双方的货款结算以提货单上金额和数量为依据,有出现数量或金额不符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互相配合解决。
六、交货方式及损耗:
甲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甲方将货物运往乙方所在地的过程中造成破损或短少,乙方须于到货后七天内提出处理意见,由甲方核实后给予补偿;乙方需协助甲方办理缺损货物的索赔;乙方在自行储运、销售等环节中早场的破损缺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退换货处理: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经营性退换货。如确因市场变化、批号趋老等原因需要换货的,须提前(书面形式)与甲方协商。在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办理换货工作;因非质量因素而产生的退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款3、4条时,甲方可停止供货,并收回代理地区的经销权。
九、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可共同协商解决或递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