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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销售代理合同书

2020-05-10 来源:客趣旅游网

  甲方:(经纪人)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艺员)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  为期_______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CD、D、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

  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

  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

  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该70%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00%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0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市公证处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互联网基础业务,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自助建站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权利义务  

  1.1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服务,具备提供服务的知识,并熟悉乙方的规定、产品、业务流程等信息。  

  1.2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自助建站及其他相关服务,甲方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1.3甲方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不得经营色情、赌博、反动网站,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4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____________,下同)上发布的互联网基础业务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该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该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互联网基础业务管理制度的变动。  

  1.5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订购的服务,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服务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服务所有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1.6甲方在乙方网站注册为会员时记录的服务管理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及其他联系资料应与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资料一致,当甲方的电子邮箱、联系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向乙方传真通知函件(单位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个人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特殊情况下按乙方另行要求的方式)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因甲方不及时通知乙方更新联系资料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1.7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1.8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企业邮局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1.9甲方有义务督促和帮助客户的网站进行网站备案。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域名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乙方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并按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2.2乙方按甲方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规格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2.3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2.4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2.5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将甲方的名称出现在乙方的媒体广告中。  

  2.7乙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3.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预付款是5000元人民币,代理级别是高级代理,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5000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该笔费用只能用于域名和主机业务的消费,不得用于服务器租用与托管业务。  

  3.2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3.3乙方的产品价格折扣清单见附件  

  4.违约责任  

  4.1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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