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高
乙方:高
一、学校山(高万贵北边,高万华南边)甲乙双方约定的界
二、门口地以甲乙双方约定界线为准
三、屋基以甲乙双方约定界线为准
四、乙方以后生灾害病、生养死葬与甲方子女及家人无关
五、甲方生灾害病、生养死葬与乙方子女及家人无关
六、签定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互不干涉,不得反悔立协议人
(甲方):立协议人(乙方):
见证人:见证人:
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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