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共谋企业发展,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真诚合作、诚信、合法经营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部分业务承包协议,望各方严格遵守履行。
一、乙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承包经营甲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部分业务,按时上交承包经营款人民币捌万元,并分三次交付。首次交款为协议生效后五日内交付贰万元,再次交款为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在交付叁万元,最后交款为协议生效后九个月内交付万元;
二、甲方承诺在每次收到乙方上交的承包经营款项后,应准许乙方开展甲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部分业务;
三、乙方承诺在承包经营期间,要严格按照国家上级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开展业务、合法经营,并承担承包经营期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在承包经营期内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债务等,否则,甲方将终止协议,乙方上交款项不予退还,并保留继续追究乙方责任、债务的权利(比如:乙方的业务销售发票所产生的税收、规费有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如有违法、违规经营产生的罚款、业务往来产生的债务有乙方自行承担等。);
四、乙方承诺在承包经营期间要对甲方的财产爱惜使用,若在使用过程中有损坏,乙方应及时负责维修完好或赔偿,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及相关费用都有乙方承担,否则,甲方将终止协议,乙方上交款项不予退还,并保留继续追究乙方责任、相关费用的权利(比如:乙方进行设备的加固、维修产生的费用、尤其是对人员的人身安全及产生的相关费用也都有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等。);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成文签字后可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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