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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合同

2024-02-04 来源:客趣旅游网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如下:

  第一条 合同约定的具体维护保养内容: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址: 。

  3、维护保养服务范围(设施)一览表:

  序号服务范围(设施)约定情况序号服务范围(设施)约定情况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防排烟系统

  2、喷淋系统 8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3、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 9消防通讯事故广播

  4、泡沫灭火系统 10移动灭火器材(不含维修年检)

  5、气体灭火系统 11技术咨询

  6、防火分隔系统

  注:表中“约定情况”栏有此项委托的标明“有”或文字说明,没有的标明“无”。

  4、维护保养服务形式及内容:按《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规程》,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故障维修、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及约定的技术咨询服务事项。

  第二条 维护保养服务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的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期为 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维护保养服务费用:¥ 元/年,(人民币 元整)。

  3、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将年度服务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三条 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本合同范围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消防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以及进行维护保养的工作条件,以便于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保养。

  2、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3、甲方应确保甲方人员不发生由于失职或操作不当等造成损失的行为。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

  4、乙方在维修服务工作中,甲方给予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甲方交给乙方维护的消防系统各种设备和设施应完好有效,并由乙方认可;若系统存在明显的故障和损坏,甲方应负责解决,如需委托乙方解决,其费用另计。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原因需对消防设备进行整改,增减或移位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维保时如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由甲方负责购买,如需委托乙方购买并对设备或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甲方应另付费给乙方。合同期内由于甲方保安措施不严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消防设备丢失或损坏产生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在装修或改造时所引起的消防设备故障及问题,甲方应自行负责解决,如需委托乙方解决,其费用另计。

  7、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民法典》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规程》定期对本协议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原始记录分别由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2、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出具维护保养报告给甲方做记录。

  3、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

  4、乙方在维护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及时向甲方提出了整改建议,如甲方在向上级请示阶段或甲方不愿意维修和更换部件,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政策法规的一些相关技术咨询。

  第五条 其它

  1、对于较大的故障维修项目,乙方应提出详细的维修方案并报甲方同意后实施。在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修复。

  2、更换常用易损件用一般维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3、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交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

  第六条 争议: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效力或履行发生的纠纷,双方商定,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

  (1)提交项目履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项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除非双方协议将协议终止,若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延期或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及时协商解决。

  第八条 甲方现场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乙方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第九条 本合同书壹式2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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