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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2022-04-07 来源:客趣旅游网

  各村(居)、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镇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为全镇居民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过节氛围,现就x年度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由于年内我镇出现了较长时间的雨雪天气,导致目前森林防火工作存在部分盲区,在干部和群众思想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松动。

  进入春节元宵期间,全体镇、村、部门要彻底丢弃对“天老爷”的依赖,减少对“雨雪天”的预期,时刻警惕大雪久晴气象条件,高度重视外出返乡人员祭祖、上坟烧纸、点烛、焚香等危险行为及学校假期放假,学生多留守在家易产生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失火行为。

  各村、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组织上要加强领导,工作上要狠抓落实。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集中精力,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严防死守,坚决落实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在春节元旦期间,森林防火要切实做到严防死守,从严落实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1)狠抓值勤,落实日报告制度

  各村(居)、各单位一律落实值班制度,并在元月15日前以一式两份的形式将值班安排报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樊能勇处。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护林防火队、供电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文化站等单位要严格落实单位领导带班责任制,主要领导及带班责任人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各村(居)要加强严格落实支书、主任轮流带班制度,不能出现同时脱岗现象,并将值班电话公示到组。自x年1月20日起--2月20日止,全镇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落实”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深入宣传引导,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村要始终保持防火高压态势,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村组会议、标语横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环保、安全祭祀方式。做好村居公示栏、重点路段、重点林区均设置固定性标语。加快分户《禁火令》张贴工作。各自然屋场进出口还要撰写3-5条禁火标语。

  同时还要加大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受到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火、安全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全面抓小抓早,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各村要把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险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重点地段、重点人员管护。落实“村干部包片、组长党员包户、家长包小孩、监护人包痴呆聋哑傻”的机制,全面抓好我镇重点地段的管控。全镇重点地段如下:各村重点林区、山沟、荒茅区、田埂边、公路两侧及重点芭茅山地段;辖区内企业油库、炸药存放地、通讯单位基站及东岭旅游景点、公墓、坟场及宗教活动场所、各自然村社亭等重点区域。

  各村(居)、各单位要严格抓好辖区和单位内重点人员管控。各村主要是要抓好村全体党员、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中小学生及痴呆聋哑傻人员、外出返乡人员。

  各单位主要抓好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特别是敬老院、中学、中小等单位,要高度重视分散农村居住人员,做到管理100%全覆盖。

  加大监测巡查力度。对森林火灾多发地段,要实行重点防范,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要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违规造成火灾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处。护林员要全天候在岗值勤,密切监视火情。

  各村要组织不少于1人的森林防火鸣锣员,同时发挥森林防火信息员作用,确保每日早、晚深入农户提醒2次。

  强化部门行业管理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履行《x年度四都镇森林防火责任状》规定的内容,在人员管理上,落实“管好自己的人”的职责,特别是离退休或休假在家的干部和家属,杜绝一切野外火源。在重点防范上,要严格落实“管好自己的事”,除工作站和防火办外,供电、通讯、文广、移动、联通、电信等杆线、基站等重点部位必须由单位自身建造防火隔离带。

  (4)全镇严阵以待,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对扑火机具和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修、维护、保养和储备。森林防火队员要集中管理,整装待命。确保一遇有火情,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要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要全面组织防火应急分队,各村要组织不少于20人的应急队伍,落实第一时间安全扑救措施。

  严肃整改追责,全面落实责任追究体系

  实行森林火灾“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对迟报、瞒报、漏报火情信息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因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要及时介入火灾、火险情况调查,确保“有案必破”。各村(居)、各单位要依照土地确权登记、林权管护和坟山责任主体落实责任,积极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对春节期间上坟烧香、燃放鞭炮、点烛行为要作出重点提示,并积极协助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对火灾情由进行调查。各村(居)、单位不得设置障碍、不得说情。

  如发生森林火灾需要支援的,要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高度。救灾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承担,对发生森林火灾、火险的个人,除追究经济责任外,依法从严追究法律相关法律责任。如起火原因不清的,其费用该村支付。如引发火灾人员系镇属单位管理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支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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