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清镇市王庄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指定的食堂维修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王庄小学食堂维修工程。
二、甲方责任:
负责按合同约定施工质量监督。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
2、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责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及法规。
3、乙方应负责施工时的人身安全责任及民事责任,如在施工中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完全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须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5、工程完工后3天内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
四、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价格:
1、经校委会成员研究决定,一致决定与乙方协商,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食堂维修工程施工项目如下:
(1)食堂钢架结构,盖玻璃钢瓦300元/平方米,面积按实际验收面积计算;
(2)地面找平,水泥砂浆清光65元/平方米,面积按实际验收面积计算;
(3)钢架房四周铝合金墙面150元/平方米,面积按实际验收面积计算。
(4)水电安装包工包料共计20xx元(所用材料及施工要求以甲方为准);
(5)食堂排污管预计40米(包含破砼、挖土方、安管、恢复、土石方外运等),包工包料单价325元/米,实际长度以验收为准,(注:排污管用20管);
(6)食堂排污沟200元/米,实际长度以验收为准。
(7)检查井1个,包工包料900元。(检查井规格按甲方要求施工)。
(8)铝合金推拉门220元/平方米,面积以验收测量为准;
(9)铝合金封中干门200元/平方米,面积以验收测量为准;
(10)铝合金纱窗80元/平方米,面积以验收测量为准;
(11)刮瓷粉7元/平方米,面积以验收测量为准。
五、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全部维修责任。
六、工期:
七、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工程款由清镇市教育局拨付给教育办公室后,由王庄乡教育办公室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有一方违反,将一次性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签订时间:二○一二年7月12日。
2﹑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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