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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驻村工作计划

2020-12-15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x届x中全会和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务院提出的以扶贫开发工作统揽农村经济工作政策为指导,坚持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坚持引领发展、服务群众、转变作风、锻炼干部,推进贫困村加快发展,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推进我区建成“产城互动城乡共融宜居宜业新嘉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二、目的意义

  此次驻村帮扶工作旨在全区干部群众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贫困村和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提供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为顺利完成全区“三年扶贫攻坚”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按照省扶贫移民局制定的“一高一低一无”(即贫困发生率高于17.2%,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4732元,无村级集体收入)贫困村确定标准,根据各乡镇核算及上报情况,由区扶贫移民局向上级部门汇总上报共计144个贫困村。经市扶贫移民局复核,省扶贫移民局复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准,全区贫困村数量为143个。在全区143个贫困村全面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工作。

  (二)统筹整合。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与“双联”工作、对口定点帮扶有机结合,整合全区各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派出的驻村帮扶干部和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扶贫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驻村帮扶工作,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驻村帮扶工作。

  (三)统一安排。驻村工作组由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贫困村的情况统一组建,人员统一安排、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评。

  (四)注重实效。通过干部驻村帮扶,确保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发展明显加快;帮助贫困村培育致富增收产业,培养一批致富“明白人”,确保农民收入明显增加,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明显增强;村级班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和民主管理能力得到加强。驻村帮扶干部得到锻炼,群众观念明显增强,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工作能力有显著提高,驻村帮扶真正成为锻炼、培养干部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平台。

  四、总体安排

  (一)帮扶对象。从201x年到20xx年,全区143个贫困村要全部安排驻村工作组开展帮扶工作,使扶贫攻坚下沉到村,扶持到户,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如期脱贫。贫困村不脱贫,扶贫对象不达标,工作组不撤出。

  (二)参与范围。每个贫困村的驻村工作组由承担全区“双联”工作的区级机关单位选派1人参加,所属乡镇选派2—3人参加,每个贫困村驻村工作组由3—4人组成,每批次派驻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2年。

  各区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须在9月12日之前将选派的驻村干部名单报送区扶贫移民局。

  五、驻村干部选派条件及职务

  (一)选派条件。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较高、有改革创新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或专业技术,热心扶贫工作、吃苦耐劳、办事公道、身体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的干部。

  (二)驻村职务。工作组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每个工作组设组长一名,由区级部门选派的同志担任。组长是中*员可安排任所在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或党支部副书记,非中*员的可任村委会主任助理,驻村工作组视情况可列席乡镇相关会议。

  (三)驻村工作时间。工作组成员原则上须脱离原工作岗位全力参与帮村工作,确因业务工作存在连续性无法完全脱离原岗位的人员,驻村工作时间不得低于正常工作日的2/3。

  (四)驻村待遇。干部驻村期间,其行政关系和工资及有关待遇在原单位不变。派驻部门(单位)按照《xx区财政局关于印发〈xx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给予派驻人员相应的误餐、交通等补贴。

  六、驻村工作组职责任务

  (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积极了解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积极帮助群众转变观念、增强发展意识,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加快发展,脱贫致富。

  (二)建立帮扶台帐,确保精准扶贫。通过调查研究,及时找准和发现问题,收集民意和掌握干部群众发展意见,建立帮扶工作台帐;协助村委会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和做好贫困农户建档立卡工作。

  (三)指导编制实施扶贫规划。指导驻点村立足当地实际,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原则,帮助村“两委”科学制订并组织实施扶贫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帮助协调衔接落实项目。在积极动员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同时,须根据贫困村的实际和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发展资金,争取帮扶项目,并动员和引导群众参与规划制订、项目实施和工程监管,积极增加农户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五)加强技能培训,提高致富能力。积极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开展劳务输出。因地制宜助推驻点村特色产业发展,提高贫困农户经济效益,帮助培育致富带头人。

  (六)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协助上级党委、政府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指导村“两委”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效能,提高村级民主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协助村“两委”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增强村“两委”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开展结对帮扶。每个驻村工作组须在驻点村帮扶2—3户贫困户,并配合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好每个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指导帮扶工作的开展。驻村工作组成员要做好派出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包户帮扶工作的沟通、联系、协调工作。

  七、派出驻村干部部门(单位)职责任务

  派出驻村干部部门(单位)要结合“双联”工作、对口定点扶贫,加强对帮扶工作的领导,落实干部驻村工作领导责任,对驻村帮扶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驻村干部帮扶工作,主动加强与帮扶村及帮扶村所属乡镇党委、政府联系,结合各自职能职责,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帮助帮扶村解决实际问题;并加强与派驻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驻村干部工作情况,落实驻村干部工作经费和补助,积极发动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包户帮扶工作;定期听取驻村工作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全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日常工作由区直机关工委和区扶贫移民局负责。区委组织部建立完善驻村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保障激励等规章制度,建立驻村干部档案。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向派出部门(单位)反馈驻村干部工作情况,确保驻村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考核。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区级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目标,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和基层群众满意度测评。全区每两年进行一次评比,对帮扶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单位)和驻村干部进行表扬,对完成驻村帮扶任务特别优秀的干部加强培养使用;对驻村干部完成帮扶任务不好的要进行撤换,对帮扶工作无成效的区级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区目标办将各派出驻村干部的部门(单位)开展驻村干部选派、机关干部包户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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