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 :加盟店中文名称:_______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第三条 :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 :公司投资资本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一)甲方以 出资,为人民币 元,占 %。
甲方身份证件号码:
(二)乙方以 出资,为人民币 元,占 %。
乙方身份证件号码:
第七条 :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九条 :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____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额汇至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第一次次资金到位后____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____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 额汇入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条 :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总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五章 股东转让股份的条件
第十六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 第十七条 :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应当以转让当日股市股份价值转让。 第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1)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六章 违约处理
第十九条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二十条 :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意续约;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行为,另一方有 权解除合作协议。
(六)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确定;依照前条第(四)、(五)、(六)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十三条 :清算组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清算,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二十四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经注册会计师或执业审计师验证,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3份,合伙人各一份,律师存档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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