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工程之所有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购买合同条款商定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工程内所有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出售给乙方,双方协定总价为人民币65,000元(陆万伍仟元整)。
二、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付款给甲方人民币60,000元(陆万元整),剩余所有款项待乙方将工地所有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运走时全部付清。
三、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将乙方所购买的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外运。
2、甲方需在乙方付款后7天内通知乙方运货,合同签订日起一个月内将工程所有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交由乙方运走。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外运材料时不得将甲方钢管、扣件、钢筋及其它材料运走,如有发现,一律重罚。
四、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五、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自货款两清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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