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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房屋租赁终止合同书

2023-06-11 来源:客趣旅游网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西园新村8#101房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乙方向甲方提出终止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西园新村8#101房建筑面积:78.49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终止情况:

  1、 乙方已付房屋租金为20xx年8月23日至20xx年2月22日,共计20xx0元(贰万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与甲方的合同终止日期为20xx年 10 月 13 日,即甲方应退还乙方14334元(一万肆仟叁佰三拾肆元整)。

  2、 乙方已向甲方缴纳的押金3500元(叁仟伍佰元整),由于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甲方将扣除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 本合同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 2 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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